店主称抱镜框去办证
“黄阿姨有些误解,不是不给他们。结婚证是张贴在镜框里,镜框也是密封的,无法拆开。一旦拆开就会散架,再复原也很麻烦,而且影响品相。”陈雪根说,他曾建议黄阿姨和老伴去补办一张结婚证,但朱谱晴老伯不同意,说“又没离婚,干吗又要办证?”事情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昨天,陈雪根对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说:“她办证我会配合,不知道拿着翻拍的照片行不行?实在不行,我就把整个镜框都带着,开车陪老夫妻一起去房管部门办证。”对于陈雪根的让步,黄阿姨说:“我们也不为难他,只要能办到房产证,怎么做都行。”同时,陈雪根说,老人的领证日期是12月21日,还有几天就到老人的结婚纪念日了,他想为两位老人办个结婚纪念日喜宴,“毕竟我跟他们也蛮有缘的。”随后,陈雪根委托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转告两位老人,邀请他们全家来店里做客。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将这一消息告诉黄阿姨,黄阿姨说,她对陈老板的邀请表示感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然后再做决定。
律师说法
结婚证不是商品 应该无条件归还
对于收藏爱好者买到诸如结婚证书 “藏品”, 是否可以收藏?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是否支持?昨天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采访了芜湖浩诚律师事务所丁宜江律师。
丁宜江律师表示, 按照有关规定, 结婚证不是流通商品, 是政府机关代表国家证明公民婚姻合法有效的证明, 不能买卖。无论采取哪种方式, 获得他人结婚证, 购买人应该积极上报警方, 由民警根据当事人地址、 姓名查找到失主, 给予归还。
在这起事件中, 两位老人的结婚证是如何流通到外地?如果流通渠道本身不合法, 持有人对于结婚证这种特殊物件, 是不能交易买卖的。而且, 这对老夫妻目前均健在, 能证明自己是该证件的合法持有人, 那么收藏者就应该无条件归还证件的当事人。如果查不到当事人, 或者当事人亡故, 持有者可以收藏该证件。(安徽网)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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