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2015-12-18 09:55:46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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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支书侵占公款获刑:门头沟区雁翅镇饮马鞍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付兴军,未与村内任何人商量,便将村内一片3000亩的土地租给一家技术开发公司,租期50年,收取租金50万元。

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检方指控称,2006年12月13日,付兴军在担任饮马鞍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与北京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签订了土地出租合同,将本村口芹至关沟的土地租给该公司。约定租期5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签订合同当天,何某便将全部租金存入付兴军的个人银行账户。随后,付兴军采用在支付给他人建房补偿款的收条上添加多支付金额的手段,将其中的40万元占为己有。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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