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2015-12-18 09:55:46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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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支书侵占公款获刑:门头沟区雁翅镇饮马鞍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付兴军,未与村内任何人商量,便将村内一片3000亩的土地租给一家技术开发公司,租期50年,收取租金50万元。

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北京:支书侵占公款获刑 将10万据为己有被判5年

  门头沟法院审理后认为,付兴军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法院最终只认定付兴军采用变造收条的方式侵占10万元公款。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付兴军有期徒刑五年,其退赔的10万元赃款发还给饮马鞍村经济合作社。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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