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百富榜发布的17年间,一共出现35名问题富豪,占比百分之一的中国富豪因罪入狱,胡润上周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中这样总结道。
但这远不是中国问题富豪的全貌。似乎也尚未有人统计过这个全貌。
不过,时间跨度如果拉长一倍,数量却不止倍增——仅是根据极不完全的公开资料统计,35年来,因罪获刑的中国富豪就超过了百人。
而如果将“富豪”这个缺乏严谨外延的词汇任意伸缩的话,得出的数字将更为惊人——在《法治周末》和《法人》杂志去年发布的《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中,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数量是426例。
要对这些问题富豪进行分类是极为困难的,他们有些人覆灭于贪欲下的铤而走险,有些则完全是基于对法律的无知,而有些则深刻地打上时代和环境的烙印。
历史深处的“投机倒把罪”
34年前,柳市首富胡金林战战兢兢地接受了进驻浙江省柳市的乐清县“打击投机倒把工作组”的讯问,对方问他有没有老实交税,第二天清早他就带去了一皮袋的现钞,总共6万余元,当作是补缴的税款。
胡金林以为就此万事大吉,后来却听闻自己可能被定性为“投机倒把”,大为惊恐:“之前温州有个人投机倒把赚了4万元就被枪毙了,那我要枪毙多少回啊。”
大惊之下的胡金林开溜了,不久后果然被全国通缉,罪名是“投机倒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两年后被捕。同遭此运的还有另外7个工商户,即为轰动全国的柳市“八大王事件”(胡为五金大王)。
那个年代以这一罪名入狱的人中,胡金林等“八大王”并不是最出名的,更传奇的人物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中国首富”牟其中。
牟其中那时刚从“文革”时期因言获罪的监狱里走出来不久,与人合办了“中德商店”,开始发挥他的经商天赋,率先开展了代购代销等业务,更多的利润来源于瞄准市场的倒腾买卖,比如从重庆一家兵工厂低价购买一批铜制钟,然后以高价卖给上海的许多商店。
1983年9月,牟其中再次入狱,罪名就是那时候常见的“投机倒把、买空卖空”。11个月之后,他的逐层申诉获得回应,被释放出狱。
在牟其中入狱的同一年,时任云南省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也因受到“投机倒把”的牵连而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时他批了40件香烟给他的表弟,后者在市场上出售香烟时被抓获,定性为“投机倒把”。
同样对“投机倒把”罪名不陌生的还有昔年傻子瓜子的创始人年广久,其早在上世纪60年代便因此罪入狱服刑。
“投机倒把罪”在1979年正式制定刑法时被写入,但规定得过于宽泛笼统。1997年修订刑法时,“投机倒把”罪被删除。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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