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王岐山立"规矩"曾找至少26部级干部帮忙

2016-01-18 09:13:45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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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订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等,近年来,日益完善的“规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最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规矩”,也成就是“史上最严党规”。

  规矩三

  出台《党内问责条例》

  在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时,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015年年初的的五次全会,也曾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2015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王岐山参加五次全会分组讨论时,还强调:“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哪怕离开原岗位了也要问你的责!”

  此前,党内问责的相关规定主要是2009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此番提出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意味着原来的“规定”将上升到“条例”层面,强化依纪依规问责。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好的“规矩”,如果得不到遵守,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不仅不能产生应有的作用,反而会损害“规矩”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能讲“面子”而不讲“规矩”。

  今年年内《党内问责条例》如能出台,相信那些不“规矩”的官员就“规矩”多了。

  文/记者 温如军(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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