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6市率先试行两个月
昨日,环保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函,要求京津冀核心区的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6市即日起率先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试行期为2个月左右,至3月31日。
环保部表示,试行期间,发布橙色、黄色、蓝色预警时,各地仍启动现行预案对应的Ⅱ、Ⅲ、Ⅳ级响应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对于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措施仍按现行预案I级响应措施执行。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步实施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影响公众出行和生活的措施,明确具体实施时间。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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