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京津冀区域人民政府总结试行工作经验,继续完善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研究不同预警级别的污染物减排底线措施。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要按照污染物减排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影响公众生活的措施,全面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水平。
环保部表示,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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