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对于朱某与丁某、尉某之间的纠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慧聪分析说,此案涉及到诸多法律关系,而且不仅仅局限于民事诉讼领域。
伪造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后果
朱某与尉某在1991年时结婚登记,声称是委托他人回乡办理。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因此朱某与尉某二人声称找不到的结婚证件也可能是伪造的,且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曾进行过调查,民政部门并没有二人结婚的档案。在这种情况下,朱某为了与丁某结婚,向民政局提交了伪造的离婚证,就涉嫌构成了伪造证件罪。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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