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3-02 10:05:56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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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称丈夫殴打30多年,今年61岁的谷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法院禁止丈夫赵先生“靠近自己”。法院认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谷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我听清楚了,她属于杀人未遂,主要责任是在她那里,拿擀面杖打我,把我脑袋打了一个大包,所以我把擀面杖抢下来打了她,还有一次也是她打我,但是我没有证据。我认为错在原告。另外我不同意离婚”法官宣读完裁定书后,被申请人赵先生表示。

  “我坚决要求离婚”申请人谷女士非常坚决的说。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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