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3-02 10:05:56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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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称丈夫殴打30多年,今年61岁的谷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法院禁止丈夫赵先生“靠近自己”。法院认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谷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发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实施首日房山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北京市首例

  称丈夫殴打30多年,今年61岁的谷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法院禁止丈夫赵先生“靠近自己”。今日下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裁定,支持了谷女士的要求。据悉,这是“反家暴法”实施后,本市法院颁布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房山法院法官介绍,谷女士昨日下午向房山法院递交了申请书,并提供了病历、公安报警记录等证据。

  法院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82年经人介绍相识,于1982年5月5日双方登记结婚,1983年9月5日女儿出生,,1991年12月10日儿子出生。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和矛盾,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其中,2015年8月12日,原告与被告发生争执,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现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要求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法院经审查,申请人谷某与被申请人赵某登记结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和矛盾,赵某多次殴打谷某,其中,2015年8月12日,双方发生争执,赵某对谷某进行殴打,致使谷某受伤,后经医院鉴定为:鼻外伤、鼻出血。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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