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地 8省份将为超生人口办理登记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将为超生等在内的八类无户口人员办理常住户口,各地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广东、河北、江西、山西、陕西、山东、江苏、吉林等8个省份出台了地方版《实施意见》。
从发布时间上来看,这8个地方文件均在近一个月内发布,其中山东省成为最早发布落实意见并执行范围最广的省份。从文件中可以看出,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八类“黑户”之外,山东省还增加了为滞留流浪乞讨无户人员、既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又无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或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因婚嫁等原因流入山东省的无户口人员办理登记,并明确该意见的有效期为5年。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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