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上户禁止私立门槛
在以上各地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均与国家版《意见》一致。各地的《意见》中明确两条红线,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附加条件。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意见》还要求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同时,还提出 “三个原则”,分别是依法办理、保障权益,区别情况、分类解决以及综合配套、部门协同。《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实施登记户口政策。《意见》明确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清理有关政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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