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酒精烧伤女同学

2016-05-10 13:55:22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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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中男生泼酒精烧伤女同学,其实是一起早有预谋的作案。事发时小娟17岁,伤害她的男生袁辰杰18岁,两人都是合肥市28中学生,当时是高二升高三时期,为相邻班级。

  就点了一次火?其实三次才点着

  庭审时袁辰杰在回答小娟的代理人余才能律师提问时,表示当时他就点了一次打火机。这种回答与之前的供述也不一样。

  据小娟事后回忆称,当时她被泼上酒精后,试图挣脱,袁辰杰拿着手中的打火机点了3次,前2次没有点着火。在多次发问下,袁辰杰才表示,当时拽着小娟的肩膀,将携带的两瓶酒精倒了一瓶在小娟身上,随后点了3次才点着火。从他当天中午见到小娟到事情发生,只有短短一分钟的时间。

  是否属于自首?他说有机会逃走

  袁辰杰说,事发后他愣在一边,虽然想扑火,但已经来不及了。之后超市老板端水来救人,并且拨打了电话进行报警。他之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手上没有电话,没有报警的条件。“后来我没有跑,一直呆在那个地方等待着民警来抓我,我知道犯罪了。”袁辰杰认为,他是属于自首的行为。为此,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小娟代理律师余才能当庭提供了一份视频证据,“视频上袁辰杰蹲在地上,旁边有保安在训斥他,说明当时周围不少人,他没有逃脱的机会。”

  袁辰杰辩称,他没有想要逃走,因为保安从门口到事发现场有几百米距离,他是有机会逃走的。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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