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
“反腐败的重点之一应该是反‘超腐败’”
书中记录,7月27日,王沪宁来到了北戴河,“(出火车站后)大概20分钟,到了一片树木繁盛的地方。在警察的潇洒的指挥下,我们拐进了一条路,然后就到了我们住的楼,一幢西式的小楼”。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此后,7月28日、7月30日、7月31日这三天,王沪宁在北戴河写的日记,都提到了反腐问题。
在7月28日的日记中,他写到:现在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之一应该是反“超腐败”;之所以是“超”,是因为它们在规模和性质上均为一般腐败活动所不能比拟,同时危害性和影响也是一般腐败望尘莫及的。
他分析认为,这种“超腐败”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往往在一定公共权力的参与下完成;二是往往以集团的形式出现,而不是以个人的方式出现。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有组织骗税,有组织走私,有组织造假,有组织索取、以单位的形式弄权勒财,有组织侵占、表现在对国有资产的侵占。
在7月31日的日记中,他写到,当时的腐败呈现从低质到高质、从低层腐败到高层腐败等趋势。“高质腐败可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利益损失。不以获得物质利益、而以获得权力为目的的腐败活动更加危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苗头还会发展,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可能会加速蔓延”;“高层腐败的发生面虽然小,但是如果发生,影响要比低层腐败大得多,是反腐败的重点。这里说的高层腐败是指副部级以上干部的腐败活动。统计数字表明,在这个范围内,腐败活动比较多地发生在副部级到正部级干部中间……要制定适用于这个层次干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建立起专门的监督机制,常抓不懈”。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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