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2016年首个获刑正部级官员
2016年1月12日,公安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李东生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5年,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第21位获刑的副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东生在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期 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198万余元。案发后,李东生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其个人所获赃款赃物,认罪悔 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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