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张某:因作证被拖欠工资
水泥厂工人王某(化名)告诉记者,他在该水泥厂打工多年,周电军是水泥厂工人,被砸时他在现场。王某说他也没有与水泥厂签订劳动合同。
王某称,为了保住工作,他此前拒绝出庭作证。
至于运达欣建材销售中心曾为王某等人购买保险一事,王某表示对此不知情,也不知道运达欣公司与水泥厂的关系。
曾在水泥厂当司机的张某告诉记者,运达欣公司曾开证明称周电军去水泥厂找他玩儿时受伤。
“我在法庭上作证,周电军和我都是水泥厂员工。”张某称,此前他和周电军都住在水泥厂的员工宿舍。
“因为作证,老板刁难我不给工资,现在还欠我8000多元。我要钱时他还反问我‘你作证时咋不知道你工资在这儿押着呢’?”张某愤愤不平地说。
张某说他也没有与水泥厂签合同,水泥厂一般只与本地人签劳动合同、上五险一金。他也不知道此前水泥厂为自己上过意外保险。“水泥厂有时会收走工人的身份证,我们不知道干什么,也没有问过”。
□回应
民警拒绝查询处警记录
6月13日下午3时许,记者随同律师尤宝柱一同来到北小营派出所,要求查看派出所当年调查周电军一事的处警记录及所开证明的存档等具体细节。
一名姓王的值班民警表示:“4年了,这个期间变化太大了,我们的领导、民警都有变动,所长都换了三四任了,肯定不好查。肯定保存不了那么长时间。”
律师随即要求面见负责查询电脑系统的工作人员或相关领导,被该民警以“负责人也不好查的,时间太久了”为由拒绝。
记者问:“处警记录及派出所里开出的证明是否有纸质档案存档,可否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纸质档案?”
“有没有纸质档案这个我不好说,负责的人不在。”民警说。
当记者询问开类似周电军一事的证明的程序及流程,是否需要写处警记录时,王姓民警回答:“每个所长规定的不一样,有的严,要是管得严的肯定都得写上,现在应该都要写处警记录、写处警民警的名字。”
律师告诉民警:“承办周电军一案的法官此前曾多次联系派出所,要求提供处警记录、证明存档等,但派出所说电脑升级等原因查不到处警记录,纸质档案也找不到。”王姓民警则表示不知情。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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