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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偷学了中国古代这一概念 难掩称霸野心!

海外网 2018-01-05 15:13:39

我对天下体系的设想始于两个难题:康德的永久和平和亨廷顿的文明冲突。康德和平方案只限于文化与政治上具有相似性的国家之间有效,而在不同文化之间就失效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正是康德方案失效的现实表现,每种文化不可让渡的主体性使文明冲突无望解决。其实,康德方案的局限性和亨廷顿问题的不可解性有着一个共同的方法论原因:现代理性,即每个独立自治的主体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理性(individual rationality)。个体理性方法论不仅应用于个人,也应用于公司乃至国家。个体理性不是谬误(事实上个体理性是现代得以繁荣发展的方法论),而是有着局限性,它不足以解决全球尺度和世界网络化条件下所产生的新问题。因此,要解决世界级别的共同问题或整体问题,就需要一个尺度与世界规模相称的概念框架,还需要一种与网络化生存相称的理性方法论,这就是“天下体系”和“关系理性”(relational rationality)。细节参见我在《天下的当代性》一书中的论证。

在欧洲的理论框架里,用于表达世界秩序的最大规模概念是帝国,因此人们很容易对号入座地把天下理解为一种帝国。问题是,天下概念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出了帝国概念。尽管帝国与天下有某些重叠的相似性,比如说都试图建立世界秩序,但天下体系并不包含帝国的征服性、霸权性特别是敌对性(hostility);相反,天下体系具有自愿性、共享性和友善性(hospitality),而且天下概念指向“一个体系,多种制度”的兼容体系,其兼容性建立在关系理性所建构的共在关系上,而不是建立在统一的宗教或意识形态之上。因此,天下体系是普遍共在关系所定义的秩序而不是某个国家的统治,共在关系为王,而不是某个国家为王,其预期的效果是,天下体系的任何成员都不可能达到自私利益的最大化,但可指望达到共同安全和共享利益的最大化。

近来塞尔瓦托·巴博纳斯的《美式天下》(简称AT)提出了一个富有想象力的挑战,他试图超越帝国概念而采用天下概念来解释世界体系,尤其是美国的世界体系。这表明他意识到,对于未来可能的世界秩序来说,帝国概念已经属于过去时,而天下属于将来时。巴博纳斯相信天下是一个关于世界体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概念,并不专属于关于中国的历史描述,于是他别出心裁地认为,新世纪以来的美国不再是帝国,而正在转型成为一个天下体系,他称之为“美式天下”(American Tianxia)。尽管天下是来自中国的思想概念,但在实践上,“美式天下”将胜过“中式天下”。就是说,巴博纳斯试图论证中国不是能够实现天下体系的最合适国家,而美国才是那个能够实现天下体系的对口国家。正如第一章题目的有趣措辞:天下是个“合式概念”(right concept),可是中国却是一个“不合式国家”(wrong country),所以应该由美国来实现天下体系。这就是巴博纳斯的核心论点。

有趣的是,巴博纳斯没有采取流行的“政治正确”论证,而是相信个人主义与人们自私之心更为吻合。因此,巴博纳斯料定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难以撼动,更重要的是,美国秩序正在自己转型为更加稳定的天下体系。正如他自己所概括的:“美式天下是一个极其稳固的世界体系构造。它所以如此稳固,是因为世界人民使然——不是众多国家而是人民使之稳固。美国立于个人主义,而越来越多的人民将其个人利益置于其祖国之上,他们各自与美式天下建立了联盟。于是,并非福山的自由民主模式,而是自由个人主义正在成为最终的自由意识形态而通向历史的终结。”

巴博纳斯试图解释个人主义的优势:“美式个人主义是个作为空集的意识形态,即个人主义是一个没有教义的意识形态。”(P.22)这里触及一个深层的问题:什么算是“教义”(tenets)?个人主义的一个宣传口号是“每个人可以追求各自理解的幸福”,仅就此而言,这个教义倒是很像个“空集”,其所指似乎可以代入任何内容(各人想象的幸福)。但如果来考察个人主义的学术版原则,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情况就非常不同了。显然,利益不是空集。也许每个人想象的幸福各有不同(其实也大同小异),但几乎任何一种幸福所必需的物质利益和生存资源几乎完全相同。幸福的主观想象也许不存在政治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分配问题”。各自的幸福想象貌似互不冲突,但实现任何一种幸福所必需的物质利益或生存资源却必定存在着严重的“分配问题”,在生存资源和物质利益上很难避免形成零和博弈以及不公正和不平等。这意味着,追求各自幸福的自由不是空集而是空话,而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即利益和资源才是真问题。个人主义或个体理性方法论显然无力在世界规模上解决合理分配的难题,因为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的个人主义或个体理性所决定的非合作博弈正是导致各种冲突(从人际冲突、国际冲突到文明的冲突)的根本原因。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当人类理性由个体理性为主导转向以关系理性为主导,才有希望解决世界性的共同安全和利益合理分配问题。就是说,只有以关系理性为主导的世界秩序才有可能实现一个众望所归的天下体系。

不过,巴博纳斯显然宁愿坚持认为个人主义有着最大诱惑力,因而美国能够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来建立天下体系。在他看来,个人主义的成功在于其难以抵制的“私利诱惑”有效地吸引其他国家的人为了更优报酬而为美国服务。不仅有赏,还有罚,在美国秩序里,那些不愿意“拥抱个人主义”的人就“没有机会获得成功”(这个论证几乎接近商鞅-韩非的赏罚理论)。由于人心自私,因此,“针对个人”的个人主义策略“在挑战其他社会的价值观上”比起“针对他国”策略有效得多(P.22-23)。这个论证真是坦率。可是,这种拒绝利益共享的零和博弈思维反而暴露出“美式天下”的帝国主义底牌,即“美式天下”仍然在敌对思维的框架里去思考世界秩序,因此在实质上追求的还是帝国主义而不是天下体系。美国确有新帝国主义的优势,却不是“美式天下”的优势,因为敌对思维正是天下概念的反面,天下体系的一个基本策略或技艺就是通过创造可以共享的新关系而达到化敌为友。凡是拒绝化敌为友策略的体系都不属于天下体系。毫无疑问,帝国模式也有能力建构世界秩序,问题是,那不是天下体系。

也许美帝国在帝国概念上有许多创新,并非传统帝国主义,正如巴博纳斯所强调的,美国成功地使个人主义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普遍诱惑,并且不再追求领土扩张而追求世界领导权,这与传统帝国确实有所不同,因此巴博纳斯认为美国秩序越来越接近天下体系:“美式天下是一个后帝国主义的天下。它无须通过征服外部领土来获得更多的金钱和人力资源,因为金钱和人力资源都自动流进美国。”(P.25)这一点在表面上有些接近天下的自愿加入原则。事实上,美国也曾经从别国手里夺得大量土地,美国的转变只是因为攻城略地的策略过时了,在管理上和道义上的代价得不偿失,因此转而采取更高明的统治世界策略,即通过支配控制世界的金融资本、高新技术和资源命脉而以极小成本达到统治世界。这是非常高明的策略,但未必是可持续策略。别人会一直同意美国这样的统治吗?别人不同意,怎么办?“别人不同意”是所有一直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的缩影。

关于“美式天下”,巴博纳斯还有许多有趣的见解。他相信天下需要一个主导世界秩序的中心国,即化为一般理论概念的“中国”。就当下世界而言,美国就是决定世界秩序的中心之国,因此,按照天下概念,美国才是当今世界的“中国”,(P.26)而中国反倒不是“中国”。据说当今世界“可识别等级制”中的“顶峰”都位于美国,他列举了纽约作为金融、传媒、艺术、时尚顶峰,波士顿作为教育中心顶峰,硅谷作为信息技术顶峰,好莱坞作为电影顶峰,巴尔的摩作为医药顶峰(P.17),所以美国是“中国”。这些证据显然夸大了,顶峰与众多“次峰”之间的差距并不大,顶峰并无一览众山小的效果。英国和欧盟的金融决不可低估,巴黎和米兰的时尚或高过纽约,伦敦和德国的当代艺术与纽约一时瑜亮,英国和德国的教育是否不如美国也未见分晓,如此等等。当真要说美国有哪些顶峰,恐怕应该是先进武器、美元霸权、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基本上都属于统治他人的武器概念,可见美国的顶峰都是武器性质的。巴博纳斯没有提及美国武器,而这是唯一不可不提的美国顶峰。美国武器不仅在技术高于其他国家,在数量上也恐怕超过其他所有国家先进武器的总和,美国发展了如此不对称的军事力量,足以消灭全人类多遍,对此唯一有效解释是:美国建立的是帝国体系,所以需要压倒性的军事优势来控制世界秩序,而不是共享安全和利益的天下体系。

巴博纳斯关于“美式天下”的论点还基于明朝与当下美国的比较。巴博纳斯对我(和秦亚青等)不使用明朝作为天下体系的例子感到不解(P.8-9)。可为什么是明朝呢?在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天下体系是周朝。如前所言,尽管周朝天下未及世界规模,但其制度立意是以天下概念为准。自秦汉终结了天下制度,中国转型为大一统国家,其国家性质比较复杂,既不是帝国,也不是民族国家,按照我在《惠此中国》中的分析,秦汉至清朝的大一统中国是一个“内含天下的国家”,其根本特性是,大一统国家继承了天下观念的精神遗产,却又放弃了天下体系制度,于是把天下的世界性结构转化为国家的内部结构,把天下观念用于国家建构而发明了“一国多制”的大一统。因此,秦汉以来的中国不再是天下,而是以天下为内在结构的国家。除了周朝,任何朝代都不是天下体系的实例。

进一步说,即使把“内含天下的中国”理解为天下观念的应用,那么,比较成功地应用了天下观念的朝代也应该是汉朝、唐朝和清朝。天下观念的应用标志是“一国多制”,从发明权来看,汉朝是一国多制的发明者;以兼主长城内外而论,唐朝当为首创;以版图言之,当属元代或清朝,清朝虽不及元朝广大,但制度完善,实际控制程度更高。相比之下,明朝在“一国多制”上并无突出成就,至多是完善了元朝的土司制度,所以明朝绝非天下之例子。即使不论天下之世界精神,而只论中国的本土成就,明朝也不是中国的模范朝代。按照传统理解,夏商周三代是模范朝代,尤以周朝“郁郁乎文哉”为代表,所以孔子“从周”(《论语·八佾》);其次的模范朝代为汉唐与清,为大一统之代表;若以文化水平为准,模范朝代则是唐宋;若以政治治理而论,宋为模范,其时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若以版图而言,当属唐、元、清;若论及对外关系,朝贡制度自古有之,明朝只是沿袭而已。就综合指标而言,在中国历代大一统王朝之中,明朝位置不是很高,就专项而言,明朝也无优势,反而政治以昏庸为主,否定共治传统,建立了绝对专制;文化趋于平庸,思想不及先秦,诗词不及唐宋,绘画不及宋元。虽有郑和航海(后来禁止了)、比较发达之工商业(有争议)以及通俗小说,但这些优点实不如缺点那么突出。总而言之,明朝并非一个代表性的朝代。欧美学者之所以特别重视明朝和清朝,是因为欧洲真正开始直接接触中国是在明朝,因此对明清的了解较多。除了极少数专家,多数欧美学者对宋朝之前的中国缺乏足够了解,这意味着他们难以理解明清制度的历史线索,不容易确定明清的历史地位,因而导致了对明清的误读。

尽管巴博纳斯把明朝看作天下体系是个错误,但如果把明朝和美国看作是超级大国,那么它们之间的比较就非常有趣而且有所启示。他给出了以下对比性的表格(P.22):

巴博纳斯总结的明朝与美国的差异以及美国体系的优势基本如实,他发现美国也有“五服”,这一点确有创意,但也有一些不准确或疑问之处。首先,他把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看作是美国体系的内部地区,与明朝的“内部蛮夷”地位相等(P.26-29),不知道英国等国是否同意这种美式自大。其次,明朝的绝大多数朝贡国并非被强制而成为朝贡国的。明朝的朝贡国情况多样,有一些高度分享着中国文化的国家,比如朝鲜和越南,与中国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就这些关系特别密切的国家来说,它们成为明朝的朝贡国,一方面来自明朝的威势,另一方面也因为依附大国的好处,很难说是全然被迫,因为“事大”是一个保证安全和利益的理性选择;另有许多小国,与明朝既无竞争关系也无依附的必要,但在朝贡中能够获得“顺差”的经济回报,因此乐于成为朝贡国,这属于实用主义选择;还有一些小国与明朝往来不多,成为朝贡国或因潜在利益或是趋炎附势,属于机会主义选择。按照巴博纳斯的标准,后两种情况,即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选择,显然属于“自愿”。正如在美国体系里,自愿依附美国的大多数国家也是出于实用主义或机会主义。是否有超越实用目的而一心热爱美国的国家?这是个疑问,一般来说,国家之间的“爱情”恐怕难得一见。毫无疑问,美国不仅在总体上胜过明朝,而且几乎在每个方面都远远强过明朝。可是美国体系和明朝体系都不是天下体系,这才是问题所在。

美国体系在未来是否能够转化为天下体系?这是真正有趣的问题。美国体系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着两个反天下的基因:(1)单边普世主义。这是来自基督教模板的一神教基因,它不考虑其他文化也有普遍化的要求以及值得被普遍化的成就,而天下体系只能建立在兼容普遍主义(compatible universalism)的基础上;(2)以个体理性去追求排他利益的最大化。这势必产生“他者不同意”或“他者不合作”的问题,进而导致冲突。单边普世主义和个体理性正是冲突的原因而不可能成为冲突的解药。在我看来,“美式天下”不是未来的一个可能世界,而是一个不可能世界,除非美国发生改变思维的文化大革命。

责编:刘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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