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体系中的“文明论”
“文明”二字,在中华文明知识体系中,原本就是一个整体性的观念,代表了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认识方法。
《易·贲》中说:“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指天道自然,治国家者必须观察天道自然的运行规律,以明耕作渔猎的时序;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化成果以及人类所从事的实践活动,都属于“人文”。“人文”的真正含义就是“文明以止”,就是人类改变自然、创造社会的实践的全部活动,都要自觉地意识到可能达到的界限。
章太炎1904年在《訄书》修订本《尊史》中批评中国唐以后历史研究说:“中夏之典,贵其记事,而文明史不详,故其实难理。”他特别指出:“非通于物化,知万物之皆出于几,小大无章,则弗能为文明史。”他认为,在中国古代史著中,最接近于文明史的,是左丘明的《春秋》内外传(即《左传》与《国语》)和《世本》的结合:“盖左丘明成《春秋》内外传,又有《世本》以为胠翼,近之矣。”
章太炎《尊史》高度评价《世本》:《世本》者,“杂而不越,转一机以持缕,为之于此,成文于彼,此其为有经纬本末而徵耆艾者哉!”这些论述表明,章太炎心目中的文明史,指的是人类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物质、精神、制度全部成果,文明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物质、精神、制度各种成果的总和。
由此可见,文明与文明史研究,本来就是中华文明知识体系的应有之义。从福泽谕吉到康有为,从摩尔根到恩格斯,从汤因比再到亨廷顿,对文明所做出的各种不同的解释,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文明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
(作者姜义华为复旦大学文科荣誉教授)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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