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面縱容著既有的安全漏洞,一面口頭上呼吁整改,如此做派何其荒唐?正是這種漫不經心的履職姿態,讓近乎被扼殺的災難萌芽最終做大、噴發! |
12月24日,江西貴溪濱江鄉洪塘村合盤石童家村小組發生幼兒園校車側翻墜入水塘事故,致11名兒童死亡,該7座面包車上載有17人。現已查明,校車司機就是幼兒園長周春娥。其為節省成本,隻能讓十幾個孩子擠在一輛車上。據悉,該春蕾幼兒園未經審批,鎮政府曾多次責令整改。
片刻之間,那即將被遺忘的傷痛,又如此強烈地發作。在去年校車悲劇后,一連串償債式的變革,曾經一度令公眾確信,“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然而,24日發生於江西村鎮的最新事故,無疑再次動搖了大家本就脆弱的信心。
每一起校車事故,都有著各自的原因。而這多少意味著,並不存在一次性解決問題的捷徑。以此次校車側翻為例,一個不負責的校長、肆無忌憚的超載,以及不清不楚的“操作不當”,一同導致了11名兒童的殞命﹔而在此之前,校車事故的肇因還包括,車體質量不達標、校車路權不被尊重等等。由於歷史欠債太多,“校車”即便意圖自贖,也難免時不時地遭遇“滑鐵盧”。
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明明距避免悲劇隻差一步,可悲劇最終還是發生了。當地鎮政府顯然早已意識到風險,並“多次責令春蕾幼兒園整改”。但詭譎的是,所謂“責令”幾乎形同虛設,不僅未要求該園停學,甚至沒明確要求校車停運……一面縱容著既有的安全漏洞,一面口頭上呼吁整改,如此做派何其荒唐?正是這種漫不經心的履職姿態,讓近乎被扼殺的災難萌芽最終做大、噴發!
在很多地方,發生事故,似乎成為啟動校車整改的唯一動力。無論是關於校車的立法,抑或是自上而下的系統部署,落實到最基層一級,很大可能就是走走形式而已。在這種“變通執行”的策略內,“校車隱患”或索性被無視,或“假裝”矯正一下,多半本質不改。其實可以想見,當公共財政支持力度疲軟,“殘破校車”注定是某些地方無可奈何的選擇。不顧現實需求、強制淘汰“違規校車”,隻會導致“上學難”等后遺症。
某種意義上,江西當地職能部門,所以對風險“睜隻眼閉隻眼”,也在於“嚴格整改”所帶來的后果難以被附近村鎮的家長和孩童消化:關閉春蕾幼兒園,孩子們就失去了就近入園的機會﹔而停運“危險校車”,孩子們極可能索性無車可坐——一方面,我們呼吁抵制違規校車,杜絕事故隱患﹔另一方面,我們卻無法保証,能提供替代的、合格的“校車”。校車悲劇的輪回,正肇始於此。
歸根結底,整治校車的先決條件還是,職能機構能創造條件,在出事之前,就提供一種更完善、更具競爭力的代步方案。否則,一切又何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