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e哥還想說,連伍部長都自晒“公車牌”了,那麼紅河州的其他領導是不是也該向伍部長學學,晒晒你們的“公車牌”呢?隻有這樣,公車治理才能對內服部下、對外服民眾吧! |
雲南紅河州委宣傳部長伍皓實名認証微博發布:“雲南紅河州委宣傳部公告:春節期間,本部公務用車全部封存……其中,本部部長公務用車車號為雲G99099,敬請全州廣大干部群眾和全國網友監督。”
求仁得仁,當無所怨——伍部長誠心誠意求監督,那咱e哥就給他個面子湊個趣兒,監督監督。拿相關規定一對照,e哥就犯糊涂了:公告把“本部公務用車”和“部長公務用車”分別單列,那麼,“部長公務用車”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伍部長專車”?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証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雲南省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除省級領導干部按規定配備的專車和相對固定用車外,其余車輛由單位統一調度使用。”
e哥一查就犯嘀咕了:按伍部長廳局級的級別,別說踮踮腳,就是蹦幾蹦,也夠不上“相對固定用車”,更不用說“配備專車”。
e哥要問:這輛“部長公務用車”究竟算什麼車?如果它不是“伍部長專車”,那麼,請伍部長公布詳細清單:在過去的一年裡,“雲G99099”還被誰“統一調度使用”過?
當前,公車腐敗的頭號重災區,不是公車私用,而是地方黨政領導越級超范圍配專車。地方領導班子,是個市長、縣長、鎮長就配專車﹔地方黨政部門,不管是地市級、縣處級、科級、股級,是個“部長”、“局長”就配專車。不單正職配專車,副職的“相對固定用車”也配有專職司機,單位裡也沒人敢用,實際上也成了領導專車。
伍部長高調公布“部長公務用車”求監督,可見當前一些地方官員早已把公車腐敗的“潛規則”,當成了政策法規、行為規范!正所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
e哥如此當真監督伍部長,也許是打擊了敢於出頭“高調倡廉”的好官。可反過來想,多年來公車治理成效不彰、舉步維艱,有的地方甚至越治越腐,根源恐怕就在太多的地方黨政領導違規超范圍超標准配專車。領導自己公然違規“配車”,對下屬違規“私用”又怎能下重手、動真格?
e哥的想法很簡單,就從“求監督”的“雲G99099”開始。如果確實是違規越級超標配“專車”,那麼,請伍部長認真對照黨紀政紀,“自罰三杯”,把車交出,由單位統一調配使用。
e哥還想說,連伍部長都自晒“公車牌”了,那麼紅河州的其他領導是不是也該向伍部長學學,晒晒你們的“公車牌”呢?隻有這樣,公車治理才能對內服部下、對外服民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