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款出游在某些地方早已是肥皂劇,沒有什麼跌宕起伏的情節。倒是這次的“校長游”,恰逢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后,如此頂風出游,“勇氣”令人刮目。地方的說辭是“文件延遲”,可這樣的解釋完全經不住推敲。 |
八項規定真的一個月都沒傳到?即使沒有八項規定,治理公款出游就無章可循了嗎?
今年1月份,廣東省陽江市大約30名中小學校長到雲南西雙版納、華東等地公費“考察”和旅游。對於中央2012年12月初出台的八項規定,陽江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稱:“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3月18日《南方農村報》)
文件遲了,公款游了。這就是陽江市30名中小學校長“考察游”背后的邏輯。當然,也有當事人說得很實誠,“順便了解了那邊的風俗民情”。關於這個考察的性質,當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自己的解讀,就足以坐實公眾心中的想象——“現在這個情況,以后可能市教育局就不會再批准外出考察了。”真要是非去不可的考察,怎麼會不再批准呢?
公款出游在某些地方早已是肥皂劇,沒有什麼跌宕起伏的情節。倒是這次的“校長游”,恰逢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后,如此頂風出游,“勇氣”令人刮目。地方的說辭是“文件延遲”,可這樣的解釋完全經不住推敲。
首先,八項規定是2012年12月初出台的,時隔一個月,竟然還沒有傳遞到縣級部門?這算是對地方政務效率的“另類控訴”嗎?況且在今天的網絡時代,即使文件下達真的慢了點,當地教育部門的人難道不上網、不看新聞嗎?
再者,公款出游豈是八項規定之后才狠抓的事情?力戒並嚴懲公款游的條例規定一籮筐,譬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的52個“不准”中,早對用公款旅游或變相用公款旅游、公款支付親屬旅游等行為明確說“不”。此前或此后的相關規定,也從未絕跡。換言之,沒有八項規定,難道治理公款出游就無章可循、無法可依?
公款出游問題,說到底還是權力問題。真要學經驗、看管理,為何要選擇西雙版納這麼曖昧的目的地?
文件遲到不是公款出游的擋箭牌。此事還應有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鄧海建(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