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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6日09:14|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對薄熙來案的依法處理,彰顯出中國執政黨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傳遞出中國法律治國的決心,同時也是中國進一步推動法治進程的契機。 |
7月25日,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由濟南檢察院提起公訴。毋庸置疑,薄熙來案是一起原黨和國家領導人涉嫌犯罪的嚴重刑事案件,在國內外都給中共造成了惡劣影響。然而,對薄熙來案的依法處理,彰顯出中國執政黨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傳遞出中國法律治國的決心,同時也是中國進一步推動法治進程的契機。
中國的現實表明,隻有領導人敬畏法律尊嚴,法律才可能在老百姓心中有威信,司法才有公信力。中國自上而下的政治體系,使中國上層的政治示范效應尤為突出。
從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到2011年中國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都向世人昭示中國執政黨堅定法治的決心和意志。法律學者、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認為,過去三十年,中國政治昌明的主要成就表現在法制上,即形成了法律體系,亦即形成了制度體系,而今后十年及三十年,中國政治發展的主要任務,則是形成法治體系,即在依法執政的前提下,最終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簡言之,即從法制(rule by law)國家到“法治”(rule of law)國家。
在當今中國,有一個明顯現象,那就是百姓“信訪不信法”。信訪制度,是中共加強與群眾密切聯系的一種重要機制。但是,近年來,中國執政黨越來越感受到信訪帶來的壓力,突出表現在維穩。尤其是國家重大活動期間,來北京上訪的民眾數以萬計。其實,信訪制度的更可怕后果是,問題得到解決則已,一旦未得到解決,信任危機便由地方轉移至中央。這也是近些年多名學者建議,逐步改革甚至取消信訪制度的一大原因。
現在回到問題的症結,為什麼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以筆者之見,很重要一個原因即是,現實中,一些權勢階層往往無視法律,沒有敬畏感。這在老百姓心中形成一種信念:法律大不過權力。所以,中國需要領導人帶頭維護法律尊嚴,讓老百姓看到以及相信:任何人都應敬畏法律,否則就要面臨相應的懲罰,沒有人可以例外,更沒有“特殊黨員”。
長期主管政法領域的中國前領導人喬石在《喬石談民主與法制》一書中就曾指出:“大家都得依法辦事。憲法和黨章都規定了,黨也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共產黨領導制定的法律,黨不遵守誰遵守?你如果不把法律當一回事,還能叫老百姓遵守法律嗎?”。
薄熙來案被正式提起公訴表明,領導人違反法律,也絕不姑息,中國共產黨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公器私用。這是一個給人民傳遞法治決心的信號,是在全社會樹立法律威嚴的契機。
中共十八大報告已經明確指出,“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當前,與其說中國百姓是要民主,不如說是要法治。某種意義上,正因為法治還不夠彰顯,權利訴求渠道還不夠通暢,才導致他們聲稱要為自己做主。無論是從政改難度和可行度來說,法治改革都是最優先的選擇。某種意義上,薄熙來案也有其正面影響,即為啟動中國真正大膽的法治改革提供了機會。重樹法律在百姓心目中的威嚴,薄熙來案正是一個契機。
(張廣昭,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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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鄒雅婷、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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