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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9日09:32|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警察摔女嬰,讓公眾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線再一次被擊穿。被摔的女嬰僅7個月大,雖說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其腦部的3處骨折極有可能留下后遺症。做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的警察,只是被按照警務紀律關了15天禁閉。 |
河南林州一從警近30年的民警郭增喜酗酒后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裡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猛摔在地,險些將其摔死。目前女嬰雖已脫離生命危險,但仍需進一步觀察。事件發生后,涉事民警隻受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近日,林州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涉事民警郭增喜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刑拘﹔被摔傷女童出院后赴北京檢查。
警察摔女嬰,讓公眾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線再一次被擊穿。被摔的女嬰僅7個月大,雖說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其腦部的3處骨折極有可能留下后遺症。做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的警察,只是被按照警務紀律關了15天禁閉。剛開始對於媒體採訪,林州公安局副局長、政委不是裝不知情,就是顧左右而言他,記者事后甚至接到要求不要發稿的電話,並稱“價錢好商量”,當地有關部門堵住輿論悠悠之口的企圖昭然若揭。
“警察摔嬰”是法治之恥,更是人性之殤。不管出於什麼動機,對於一個僅7個月大的嬰兒下此毒手,都是不可饒恕的。雖說摔嬰只是民警郭增喜的個人行為,但他的身份使得他無法割裂跟警察群體的公共形象的自然聯系。本應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維護者,卻如此漠視甚至公然踐踏別人的生命,這種惡行足以令整個警察群體蒙羞。將別人寶貴的生命視若草芥,將法治的尊嚴當做橡皮泥,我們又怎麼能期望這樣的執法者能夠秉公執法、維護公平正義呢?當法治和人性的雙重底線被擊穿時,在這個顛倒的塵世中,芸芸眾生該怎樣風雨飄搖?
其實,在傳統媒體介入之前,“林州警察摔女嬰”一事已在微博等網絡媒體傳開了。隨著網絡輿情逐漸蔓延發酵,傳統媒體開始介入。據報道,當地已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警察摔嬰”事件。但就像人民日報官方微博@人民日報質疑的那樣,事情發生了那麼長時間,當地毫無動作﹔輿論發酵之后,當地才匆忙成立調查組,這究竟是真正調查,還是應對輿論壓力的應景之舉?隨著媒體深入報道,當地官方態度發生了明顯變化:控制涉案民警並立案調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開展警務整風活動、送被摔傷女嬰赴京進一步檢查。這種姍姍來遲的變化,不管是出自真心還是輿論倒逼的結果,都是林州官方不可缺少的自贖。
對於警察摔嬰兒案,媒體報道前后當地官方的態度可謂截然不同。不錯,對於官方來講這是毫無爭辯的“家丑”。或許正是鑒於“家丑不可外揚”的所謂古訓,一開始當地公安機關領導要麼不接受採訪,要麼推諉塞責裝不知情,這無疑是一種遇事隻知躲避的鴕鳥政策。發生了這種丑聞,肯定已經傷了當地官方尤其是公安局的面子,他們躲避的心理似乎可以理解。然而,躲避丑聞更會加劇社會激憤輿論的蔓延發酵,不僅會傷了官方的“面子”,更會由於公信力基石嚴重受損而傷及“裡子”。最佳的應對方式,就是直面丑聞,實事求是調查,向社會全面公開真實情況,讓涉案民警付出應有的代價。隻有直面並深剖缺陷,主動與丑聞切割,給受害者一個負責任的說法,才能贏得民眾的信任,逐漸扭轉丑聞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民警摔女嬰的“狠勁”從何而來?警察摔女嬰案,暴露了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那就是隨著社會利益失衡和規則失效,人們的社會行為逐漸扭曲變異,社會心理某種程度上出現了“狠化”的趨勢。社會“變狠”已然成為當今社會的嚴峻問題。從法官集體招嫖到警察摔女嬰,從一次次拉低公眾心理承受底線的個案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世道人心的蛻變和社會矛盾的摩蕩。利益的多元、價值觀的混亂以及社會階層的固化,從不同側面影響著國民心性的蛻變,並對社會底線倫理構成嚴峻的挑戰。正如《半月談》發出“是什麼催生人性之惡”的拷問:“當一個社會縱容惡行、播種仇恨和張揚暴力,或庸常或極端的人性之惡沖決了心理的障礙和道德的禁忌,……道德的危機、社會的潰敗也就行之不遠了。”如此說來,究竟是我們辜負了這個時代,還是這個時代辜負了我們? (凌國華 投稿)
(責編:宋勝男、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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