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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5日11:25|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字號:
摘要:近期,中央出台規定,禁止高價聘請明星出席各地舉辦的晚會,這是一項順應人心的規定。 |
近期,中央出台規定,禁止高價聘請明星出席各地舉辦的晚會,這是一項順應人心的規定。除擁護之外,筆者還想進一步呼吁:應該給當今社會的明星熱降點溫。
崇拜明星,本是人之常情。明星或因才藝出眾,或因媒體宣傳,時常成為公眾關注的對象。這種現象,各國都有,不足為奇。不過,凡事都有個度。縱觀我國社會,似乎存在明星過熱的現象。其主要表現在:
明星過度佔用媒體資源。現在翻開報紙,打開電視,都會發現有大量篇幅、時間檔被明星佔用。舉凡明星的所有事情,都被當作熱點而廣泛傳播,許多百姓關心的事卻難見報道。
什麼事都想借明星上位。如今許多行業辦事,諸如開業、節慶、頒獎等等,無不想利用明星效應抬高自己。
放大明星無形的特權。明星也是普通公眾,本無任何特權,但在明星熱的社會氛圍中,明星或打著明星旗號辦事,往往會換來優待和照顧。
這股熱勁,何以會愈演愈烈?表面上看,明星知名度高,可以借此擴大傳播,從而為自己增添光彩,捧明星就是為了揚自己。特別是明星通常都擁有龐大的粉絲群,傍上明星,利用粉絲對明星的信任與崇拜,往往能爭取到粉絲,這無疑是商家所渴望的。
從深層次看,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有些人對信仰、奉獻、公益這些精神追求淡漠了,代之膨脹的,卻是浮躁、享樂、媚俗的心態。有些人以探星為榮,以窺星為樂,甚至不惜以造謠、傳謠、惡搞等為手段,來吸引公眾眼球。
人們高興地看到,工商管理部門已表態,今后明星為假藥代言,要負連帶責任。近日開幕的第12屆全運會,也沒請明星捧場。這些表明,明星過熱現象已開始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為使這些好兆頭得以擴大與堅持,還有必要採取進一步有力的措施。首先,媒體要少起哄。不要把版面和鏡頭老盯著明星。好人好事何其多,多報道平常人閃光事,更會迸發正能量。其次,制定政策調節。可以把明星廣告代言、出場費等“走穴”收入,視為文化經營所得,按營業稅征稅。當前更應將給明星熱降溫,列為反對奢侈之風的一項內容。再次,希望明星們更加自覺、自愛,拒絕庸俗的炒作,要靠真本事,做個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切莫迷戀“走穴”斂財,成為受商家利用的工具。(李景端)
(責編: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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