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9月06日09:08|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摘要:今年上半年,陝西省環保部門共開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態罰單”1.4億元,渭河干流沿線的寶雞、西安等多地,受到了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生態處罰”。 |
今年上半年,陝西省環保部門共開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態罰單”1.4億元,渭河干流沿線的寶雞、西安等多地,受到了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生態處罰”。(《法制日報》9月5日)
“生態處罰”的依據,是2009年施行的《陝西省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辦法》。其中第四十條規定: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誰破壞誰補償”的原則,逐步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制度。當月斷面水質指標值超過控制指標的,由上游設區的市給予下游設區的市相應的水污染補償資金。這在當時,不僅被看作該《辦法》的一大亮點,而且被認為是地方法規開創性和試驗性的新規。
如今,這些水質超標的地方挨罰了,可謂說到做到,本身值得肯定。眾所周知,要讓環保不被視為兒戲,對污染企業高額罰款是有效的治理手段之一﹔但是,當罰款的對象變成了地方政府,這個手段是否依然合適並且有效,就值得商榷了。核心的問題是:這1.4億元“生態罰單”的錢該由誰來出?
從相關規定和媒體報道來看,是受罰的地方政府來出這筆錢,然后上繳到省財政,由其統一安排使用,整個過程,等於是一個反方向的轉移支付。“生態罰單”讓錢從地方財政的口袋轉移到了省財政的口袋,挨罰的當然是地方政府,但真正埋單的卻是當地納稅人。那麼,用納稅人的錢來給地方政府部門的失職埋單,是否合適?
本來,這些地方的納稅人就是渭河污染超標的直接受害者,現在,他們受損的利益不僅得不到補償,還要額外付出一筆生態罰金,似乎渭河污染超標都是他們的錯,這於情於理都有點說不過去。“三公消費”泛濫成災,用一句通俗的話講,就是花公家的錢,“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那麼,罰公家的錢,是否也是“不罰白不罰,罰了也白罰”呢?相關責任官員,對這筆不用自己掏錢的生態罰金,會有痛感嗎?相比污染換來的GDP政績,反正是由納稅人支付的罰金,是否微不足道?
就在前幾天,因為在2012年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中,中石油、中石化連續兩年未能完成減排任務,環保部決定對中石油、中石化煉化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實行環評限批。除油品升級和節能減排項目外,“兩桶油”其他煉化項目將被環保部門拒之門外。且不說這個“懲罰”是否有點過於溫柔,因為對屢教不改的企業,其實不妨開出天價“生態罰單”。但是,環評限批對地方政府而言,卻要遠比“罰納稅人錢”更有痛感,因為環評通不過項目上不了,官員的GDP政績就會有問題。
《事故共和國》是一本介紹美國治理工業事故歷程的書,其中的經驗被濃縮於這樣一句話:防止鐵路事故的最好辦法就是將公司董事,捆綁在每輛火車的車頭處。后來,我們治理礦難頻發就用了這個辦法,規定“煤礦和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現在,我們治理河流污染,還應該用這個辦法,必須讓責任官員首先產生痛感——痛在納稅人身上的“生態罰單”注定沒有用,必須將污染治理責任到人,將具體的責任官員“綁在火車頭上”,並嚴肅追問其失職之責。(舒聖祥)
(責編:張婷)
生態,罰單,辦法,生態罰單,罰金,環評,水污染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