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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6日08:03|來源:海外網|字號:
“想瘦哪兒就瘦哪兒”這是“綠瘦”減肥產品的廣告語。在明星的強勢代言和廣告宣傳下,該產品網銷量一路狂奔。央視報道中稱,“綠瘦”已連續五年成為全國瘦身產品網銷冠軍,謝娜曾表示,我的減肥經歷比較艱辛,“那個時候我吃飯前要先吃一個大餅和一個煎雞蛋,然后才開始吃正餐。前幾天我還翻看以前的照片,我都不知道自己以前是怎麼活著的。”說起自己的減肥經歷,謝娜表示,以前減肥太痛苦了,也不健康,現在終於瘦了下來,希望大家減肥經歷都是快樂而健康的。這樣赤裸裸地給”綠瘦”減肥產品推廣,完全不顧消費者身心健康。
明星給產品代言,廠家都會付給明星巨額的代言費,一但這些產品出了問題,明星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廠家。因為消費者先是相信明星才選擇了購買產品,沒有明星的推波助瀾宣傳,消費者肯定不會一下子就喜歡或購買這個產品,相信明星,就相信了產品質量,這也是商家找明星代言的主要原因。話又說回來,明星給產品代言,風險也很巨大,一旦這個產品出問題了,消費者會“恨死”這位明星,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也會轟然倒塌。所以,王志文說他決不代言廣告,就是擔心產品質量有問題,就是不做昧良心的事。
據悉,好萊塢的一些大牌明星,從不接拍商業廣告,他們認為,接拍商業廣告有損自己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偶爾有極個別明星接拍商業廣告,也絕不在美國本土,也只是去亞洲國家,也僅此那麼一條。相比國內明星們來說,成名的目的就是接拍商業廣告,無疑是極大的諷刺。因為代言廣告來錢最快,一線明星都在七位數以上。有一些明星昧著良心給偽劣產品代言,你們拿的錢再多,心安嗎?其實,明星做廣告,原本無可厚非,如果代言的廣告的確給消費者造成了損害,必須追究代言人的連帶責任,明星也必須勇於承擔。
(注:本文轉載自“落雪--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責編:張婷)
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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