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南粵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9月26日10:57|來源:東方網|字號:
田先生是寶雞一家面粉企業在西安辦事處的負責人,平日常會收到大量一元以下面值的零鈔,盡管每天都有專人去銀行存錢,但還是有不少零鈔攢下來。昨日,田先生想用做生意攢的3萬余元零鈔付車款,4S店沒收,銀行要收點鈔費。最后,3萬零鈔沒付成車款,田先生隻好帶回家。(9月25日《華商報》)
銀行點鈔費裡的荒唐戲碼,其間的例子舉不勝舉,比如有媒體報道,重慶一女童存500枚硬幣共41元“點鈔費”收了11元,之前,有南京市民算過,按照當地農業銀行的收費標准,如果客戶拿著300枚1分硬幣去存,總共3元的存款,銀行要收他6元點鈔費,結果要倒貼3元。也正是考慮到點鈔費的高額成本,才使得欲望拿3萬元零鈔的田先生,隻能“知難而退”。
從年卡費、查詢費到服務費,銀行在收費方面,可謂是“有條件利用條件,沒有條件創造條件”,挖空心思並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問題是,銀行想收就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費用無比上漲,服務卻未見起色,年皮哄哄,年氣沖天,如此毫無節制的上漲下去,消費者一點知情權、參與權、決定權都沒有,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都銀行拿去,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吊詭的是,早在2010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發出公告,規定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收取零鈔清點費,何以還有所謂的“自我規定”?
銀行收費事關民生,銀行本應該慎重,顧及普通老百姓的感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然而,銀行卻對此不屑一顧,除了壟斷地位之下的“霸王”心態作怪外,更為重要的是,在這場利益博弈中,公眾處於絕以的弱勢地位。究其原因,就在於沒有法律的約束和制度的規定,使得銀行的收費行為“無國界”,或者制度籠子,也因監管層面的不作為處於虛置狀態。
像近年來增設的其他收費項目一樣,由於國家法規並未禁止,銀行方面積極性高,總是千方百計巧立名目為自己謀最大利益。而價格等管理部門,卻因為“這是市場經濟下的自主行為”,既無法律規定之虛,也無管理調控之實,使得銀行的收費行為,實際處於管理的“真空地帶”。跟電力、供水、燃氣不同,雖然同屬於壟斷行業,雖然同樣關系國際民生,但后者漲價,還得受《價格法》的限制,也得採取聽証、申報等一系列實質性的程序,雖然這些程序,在實質上還有很多缺陷,在至少在名義上,還有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還會顧忌社會輿論和群眾意見。銀行收費無所禁止,正是監督缺位的深層原因造成的。
賬戶服務費、銀行卡年費、異地存取款費、跨行存取款費、短信提醒費等,銀行收費多達200多項,如此名目繁多的收費之下,點鈔費不過是其極致的表現。按說,單獨針對零鈔收取點鈔費,有明顯的拒收行為,涉嫌構成《人民幣管理條例》中的“妨礙人民幣流通”行為,何以監管部門只是叫停而不進行處罰?更耐人尋味之處在於,何以被叫停之后,“點鈔費”在一些地方和銀行依然大行其道,即便是相同的銀行,也可以時收時不收的“靈活自如”?
究其根本,就在於“市場行為”過濃,“政府行為”太淡,使得銀行行為不受羈束。銀行點鈔費之所以成為打不死的“怪物”,不是難打而是沒打。自然,依托於道德自律基礎上的行業行為,想不混亂都不行。銀行固然該指責,那些形成縱容與默許的管控,以及作為手段的制度,更加值得拷問。
(責編:張婷)
銀行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