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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9日07:26|來源:海外網|字號: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將醉酒駕車這種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於5月1日正式實施。而高曉鬆有幸成為首位因醉駕入獄的藝人。2011年5月9日晚,高曉鬆因酒后駕駛,造成四車追尾。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鬆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有網友將醉駕者高曉鬆的成名作《同桌的你》進行了改編,新版名為“酒駕的你”,以此來調侃酒駕入刑后第一個被抓的名人。這就是高曉鬆醉駕案。
(責編: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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