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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09:14: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娛樂圈本來就是一個道德形象被外界有意無意拔高的圈子。嫖娼絕非佳話,“洗地”更無道理。法律與市場,會使演員為自身的行為,最終付出必要的代價。 |
此前被稱為“國民女婿”的藝人黃海波日前嫖娼被拘。
5月15日,著名男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經審訊,其對嫖娼一事供認不諱。作為在多部熱播劇中以“國民女婿”形象出鏡的當紅明星,黃海波嫖娼被拘的消息很快在網上掀起巨浪。熒幕“好男人”一個接一個地倒下,一時間眾說紛紜。
警方信息泄露,是否合法?
前些日子的“文章出軌”事件,掀起了一場明星與娛樂媒體的論戰,當時的爭議焦點是媒體曝光明星私生活是否過度。黃海波丑聞一出,隱私問題同樣成為爭論點之一。
黃海波被拘當日,就有幾張疑似來自警方電腦屏幕的照片發布在微博上,其中內容為警方的處置信息及黃海波、當事女在警方系統內所留照片。這些照片把黃海波嫖娼話題在網絡上的熱度再度推高。
然而這些信息的來源是否合法?看上去很成問題。新京報轉發了新華社“中國網事”就此對多位法律人士的採訪,這些人基本認為,這些“案件詳情”被公布可能侵犯隱私,“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公開行政處罰的有關文件,即使回應公眾關切,從保護公民隱私角度講,也應隱去真實姓名”。
這篇稿件還引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京華時報則發表評論《“黃海波嫖娼”該不該被示眾》。這篇文章持同樣的觀點,“如果警方不是這些信息的披露主體,在被處罰人隱私被泄露的事實面前,恐也有保管不善的嫌疑”。
微博上的@辣筆小球 則對爆料作了一些分析:“訊問記錄、案底資料的傳出,隻有兩種可能性,一是舉報人及其關聯者去了警署,自己拿手機拍的,接待她的警員認為她只是自己看看,不會外傳,所以未加阻止﹔第二種可能性,警方為了証明自己辦事有力,將資料拍照后傳給舉報人一閱。”當然,陰謀論什麼的,還是留給娛樂記者們慢慢挖掘吧。
嫖娼竟獲理解,黑白不分?
與文章相比,同樣是“濃眉大眼背叛了革命”,黃海波的待遇卻好得多。點開微博話題#黃海波嫖娼被抓#,以及黃海波本人微博,黃海波居然獲得了大量粉絲的力挺。其中代表性的觀點類似這一條:
@長沙楊飛:黃海波沒去潛女演員,薛蠻子沒去潛女粉絲,沒包二奶沒強迫,自己花點錢解決生理問題,錯在哪?警察到底應該干啥?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嫖娼行為無疑是違法的,然而,從道德和人性出發,黃海波竟得到了不少人的理解和寬容。根據鳳凰網娛樂調查,44.2%的網友對黃海波事件的反應是“理解,畢竟是單身男人”,高踞各選項第一。搜狐娛樂的同題調查也收到了類似的結果。
5月19日,騰訊網“今日話題”欄目發文《為什麼黃海波嫖娼卻大受贊譽》,質疑了這種“嫖娼反是有道德”的觀點。作者認為“和粉絲發生關系相比於嫖娼,性價比太低”,同時“和名氣相當的女星一夜情難度不小,和名氣不如自己的女星一夜情風險更大”,因此,“把黃海波‘寧嫖娼不睡粉絲’的行為,視為聰明的、懂得風險控制的比夸贊為有底線、有節操這樣的道德判斷更為靠譜。”
相比一些言論過於輕佻地“稱贊”黃海波是“業界良心”,這篇文章的論述還算有說服力的,在該專題下的投票問題“你認為黃海波嫖娼是否有被正義化的傾向?”中,有54%的網民選擇了“是”。
鳳凰網新媒體產品也在微博上發布文章《解讀:黃海波為什麼要嫖娼》,基本思路與“今日話題”一致,認為明星嫖娼主要是出於“理性的考量”。
不過,回頭想想,這種看似理性的“解讀”不能不讓人錯愕:一個演員的那檔子破事兒,還值得媒體認認真真地去分析其背后的合理性?隻能說,你們太有(wu)閑(liao)啦!
“國民女婿”幻滅,被騙了嗎?
無論粉絲從個人角度如何力挺自己支持的明星,都難以回避這樣一個事實:嫖娼的行為,與黃海波此前塑造的“國民女婿”形象判若二人。文章出軌、黃海波嫖娼,以往的“熒幕好男人”紛紛破相。各路圍觀人士也紛紛用段子調侃此事:
@荒廢流年?誓言:文章演屌絲男士,出軌曝光了﹔李代沫演屌絲男士,吸毒曝光了﹔黃海波演屌絲男士,嫖娼曝光了……網友建議:屌絲男士劇組快邀請那些貪官吧……!
其中最意外“躺槍”當屬黃磊:
@新浪娛樂視頻:【《魯豫有約》好男人特輯之文章黃海波黃磊】2012年的某期《魯豫有約》為好男人特輯,選取了黃磊、文章、黃海波三位嘉賓,而如今文章出軌外遇,黃海波被曝嫖娼被拘,也讓網友紛紛唏噓,更有人惡搞稱:“黃磊千萬要挺住啊!”
不難想象的是,他日黃海波若再登電視屏幕,觀眾難免會將劇中角色與現實中的“嫖娼”行為相聯系,產生違和感。“好男人”路線恐怕是不好再走下去了。曾經喜聞樂見的“國民女婿”形象幻滅,不少觀眾大呼“被欺騙了感情”。關於這一點,搜狐博主“林海東”說得好:
“‘好男人’也好,‘國民女婿’也罷,畢竟只是戲中的角色,與黃海波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原本無關。將戲中角色與演員本人劃等號,原本是觀眾自己的錯覺。所以,這樣一個”國民女婿“的倒掉,人們其實大可不必著急上火,也大可不必感覺上當受騙。”
娛樂圈本來就是一個道德形象被外界有意無意拔高的圈子。嫖娼絕非佳話,“洗地”更無道理。法律與市場,會使演員為自身的行為,最終付出必要的代價。(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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