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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06:56: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死刑自有合理性。生命固然崇高不可侵犯,但如果惡人先侵犯別人的生命,是否該付出同等代價? |
捷運血案討論再現波瀾。
台灣的地鐵殺人慘案再次証明,人的觀念是何等奇妙、難以把握的東西。
大眾高呼嚴懲凶手時,一個叫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組織發動了群體嘲諷技能:看吧,死刑阻止不了犯罪,還是得廢!網友氣得大罵:“你們還敢說!”
欠債還錢,殺人還命,天經地義,這是中國傳統觀念。台灣有八成人認為死刑必須存在,但也有些高大上的“人權斗士”認為,死刑代表野蠻,是對生命的不尊重,無法降低犯罪率,所以應予廢除。
這些人在2003年成立了一個組織,就是“廢死聯盟”。他們除了推廣“廢死”理念,還通過聘請律師、組織街頭運動、訴諸媒體等方法,積極幫助重犯擺脫死刑。
“廢死”是個世界性的話題,台灣有相關討論是很自然的事。從完善社會管理和法制的角度,討論是件好事。但是,和反服貿和反核爭議類似,台灣的“廢死”話題,同樣自帶兩個很不利理性討論的屬性,一個是表演性,另一個是強迫性。
表演性,也就是所謂的“裝”。某人也許並不持某種觀點,卻裝大尾巴狼,因為這樣會出名,或由此成為正義、高端、先進人士。反服貿的學運領袖陳為廷這次就說,他的父親是被刺身亡,但為了“更健康的社會”,他還是支持“廢死”。
別誤會,他父親並沒有死於地鐵殺人案,名嘴劉駿耀在facebook上揭穿了陳為廷:“你爸爸是持桃木劍要和人斗毆而被殺死”,捷運不幸身亡者,是無怨無仇而被鄭捷偷襲刺死,“腦袋邏輯不清楚,亂類比”﹔“這般言論太矯情!”
“裝”的另一層意思,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受害者家屬在那兒恨得目?欲裂,一些罪犯出獄后二次殺人,有人卻無視慘痛現實,站在人權高地說話,居高臨下,雲淡風清。女兒慘遭撕票的台灣藝人白冰冰說,“我沒有仇恨,但我是過來人,舍不得看其他受害者家屬的眼淚,所以反對廢除死刑﹔我每一天的疾呼大喊,都是為了不想再見到有人受到傷害。”支持“廢死”者,至少應先以同理心體會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再去得出結論。
根據台灣媒體報道,“廢死聯盟”或許並不像自己聲稱的那樣有道德感,為了完成“神聖使命”,有時會做些不擇手段的事。2010年,台灣一位死刑犯的母親打電話到電視台,控訴“廢死聯盟”在她不認同的情況下,百般誘使她代兒子簽名,而實際上,她認為兒子罪無可逭,母子都希望趕快執行死刑。
雙方辯論,本應“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如果變成“你必須同意,不然砍了你”,或者“不同意你就是壞蛋”,那就不再是辯論了。理性討論對社會有益,不擇手段強迫別人接受,就成了惑眾妖言。
可悲的是,台灣現下不少公共話題都帶有這樣那樣的強迫性質。比如反服貿,學生霸佔“立法院”,入侵“行政院”,又給服貿扣上“賣台”大帽,不反就不愛台灣﹔又比如反核,抗議人士以絕食相威脅,群眾包圍馬英九辦公室,癱瘓交通要道,還打出“我是人,我反核”標語,直接把不反核的都歸成了非人類。
更要命的是,少數人隻要把聲勢搞大,還經常能成功強迫多數人。服貿擱置了,核四封存了,而“廢死”雖然還沒實現,但這些年台灣的死刑率也已經下降了很多。直到2012年初,台灣一個名叫曾文欽的凶手,將一名10歲男孩誘騙后割喉殺害,被捕后,他表示殺人目的是想吃“一輩子免費牢飯”,更囂張地表示“反正在台灣殺一兩條人命也不會被判死刑!”震驚全台。這個案例,讓台灣法務部門隨后作出“末日審判”,一舉作出槍決6名死囚的決定。
筆者認為,死刑自有合理性。生命固然崇高不可侵犯,但如果惡人先侵犯別人的生命,是否該付出同等代價?殺人者固然有人權,被殺者和家屬的人權又何在?尤其亂世當用重典,如果社會本來就紛擾不安,民眾素質不高,法律就更必須有震懾手段。重點是,可以支持“廢死”,反服貿也沒問題,但撒潑強迫別人同意這種事,不應該有。
(文/黑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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