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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09:40:00|來源:《求是》|字號:
摘要:歷史和它所承載的價值內涵,是內在地生長在一起的,從來不存在被剝離了價值內涵的單純的歷史。 |
近年來,歷史虛無主義作為一種文化情緒,逐漸擴散到人文社會科學的各個分支。在文學領域表現尤甚。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文學史寫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虛無”歷史的沖動和表征。創作上,以虛構手法為托詞和掩護,罔顧歷史事實,肆意篡改歷史、臆造歷史﹔批評方面,放棄對文本真實性的堅守,將畸形的虛構和想象夸大為最高原則﹔文學史寫作則在“重估”和“重寫”的雙重驅動下,將歷史上的經典作家作品驅逐出去,代之以另外一批“合意”的作家作品。凡此種種,都對歷史本身構成了瓦解和傷害。更為嚴重的是,這種歷史虛無主義趨向,近年來又與文化上的消費主義和解構主義等西方后現代思潮匯合,構成更強大的沖擊力和顛覆力,必須給予充分重視。文學“虛無”歷史,其危害絕不僅僅限於對歷史自身的扭曲,造成歷史的失真,導致歷史傳承的鏈條斷裂。它更大的危害,是對價值的虛無。文學“虛無”歷史,本質上就是“虛無”價值。
一、歷史承載著豐富的價值內涵
我們通常所說的歷史,事實上包含了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在過往時段內真實發生過的“原生態歷史”,也就是哲學上的“歷史本體”。這種歷史,包括具體的歷史過程、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真實存在,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觀性。其二是以文本或其他形式存在的“被敘述的歷史”,也即“歷史文本”。我們日常所見的各種人物傳記、文獻資料、史書典籍等均屬此類。“原生態歷史”雖然客觀、真實,但它是不可逆的,一旦被歸入歷史的范疇,就意味著已經消逝,永遠不可再現。能夠流傳下來、被我們所獲知的歷史,無論它以怎樣客觀的面貌出現,事實上都是“被敘述的歷史”。
這就決定了歷史並不是單純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綴合,而是包含了豐富的價值內涵。這種價值內涵,通過兩種方式注入歷史機體內部。其一,“原生態歷史”是錯綜雜陳、凌亂無序的,無數事件和人物共存於某一時間和空間之內,隻有那些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承載著重要意義的事件和人物才有機會進入史家視野,成為歷史的組成部分,參與歷史建構。其二,人們對歷史的追憶、記錄、整理,總是包含著或隱或顯的主觀立場。這種主觀立場既可以表現為直接而鮮明的對歷史的評判,也可以暗含在對歷史本身的選擇和敘述之中。即便是以影像資料形式存在的貌似絕對客觀的歷史呈現,其視角的選擇、色彩的搭配、光線的處理等諸多細節之中,也無不透露著記錄者的主觀立場和價值判斷。甚至歷史上流傳下來的一器一物,也絕不僅僅是因為它的物理意義而存在,而是因為它承載著特殊的價值內涵。歷史學家對古代器物的文物價值判定,很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其“意義含量”的多寡。越是具有豐富社會內涵和文化內涵的物品,越具有歷史價值和文物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歷史所負載的價值內涵,雖然在歷史文本中是以修史者或史家的個體面貌呈現的,但能夠獲得普遍認同乃至被固定下來的價值闡釋,往往又是非個體的,它代表著一個群體甚至一個民族的整體性判斷。在此,史家個體只是群體價值立場的代言者和闡釋者。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個體與群體之間的價值裂痕,一般通過群體的擇取和歷史的淘選予以修正和彌補,最終達到統一。比如,在某個時段內,出於特殊的動機,也許會有某個撰史者提出與主流歷史迥異的判斷,但是,這種價值判斷因為與民族整體價值取向的錯位,必然在時代發展中被遺忘或摒棄。隻有那些契合民族價值取向的歷史敘述和歷史判斷,才會得到肯定和留存,匯入歷史的傳續之流。
因此,任何一個民族的歷史,包括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等等,它們所承載的價值內涵,是這個民族在長期的社會發展和歷史演進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穩定性的普遍共識,經歷了長久探索,付出了巨大代價,最終才凝結定型,存留於民族的血脈之中。一個民族的發展,終究需要精神的支撐。歷史就是這種民族精神的堅強載體。正因為歷史的這種價值載體屬性,世界上的各個民族都對自己的歷史嚴肅對待,倍加珍惜。說到底,歷史和它所承載的價值內涵,是內在地生長在一起的,從來不存在被剝離了價值內涵的單純的歷史。
二、文學虛無歷史,必然虛無價值
正因為歷史與它所承載的價值不可分割,文學對歷史的虛無,必然不可避免地滑向對價值的虛無。近來歷史題材創作的持續走熱,很大程度上源於這樣一個原因:在一些作家的觀念中,與現實題材相比,歷史題材有更大的施展空間。他們認為,現實題材把握起來難度大,且容易遭到詬病,而在歷史的天空裡,就可以任意閃轉騰挪、自由發揮。換言之,歷史一旦被稱作歷史,就可以被視為隨意處理和消費的資源。但事實遠非如此。例如岳飛和秦檜在中國是家喻戶曉的歷史人物。在時代的流轉中,岳飛和秦檜甚至已經超越了史實意義,成為被固化的價值符號。岳飛就是愛國忠義的英雄,秦檜就是賣國求榮的小人。但是,近來少數創作者,在所謂還原歷史真實的旗號下,將岳飛描繪成了一個“酗酒惹事”、“不滿領導”的荒唐憤青,精忠報國之舉也被解讀為不識時務。而在另外一些文本中,秦檜則搖身一變,成了值得同情的對象。這種對歷史的顛覆,事實上已經淪為對民族精神的徹底解構。對岳飛的丑化,實質是對中華民族幾千年來尊崇的愛國主義和英雄主義的顛覆,對秦檜的美化,則是為賣國主義和苟且求安尋求借口。它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民族價值體系的混亂,何為美、何為丑,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邪惡,這些基本的價值標准乃至價值底線,統統被打破。
更重要的是,對歷史的虛無,對價值的虛無,其破壞作用不僅指向歷史本身,而且直接關乎當下。這是因為,歷史和現實不是孤立分割的,兩者之間具有深刻的連續性。歷史是昨天的現實,現實是明天的歷史,兩者處在永無止境的推進、轉化之中。一切現實存在,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等,都不是隨意或無序產生,而是歷史選擇的結果,是歷史動因在當下的輻射和延伸。其中,人類的創造性實踐對社會發展發揮主導作用,但是,創造也是歷史基礎上的創造,蘊含著歷史的智慧和思想。沒有歷史就沒有現實。一切現實的存在,某種程度上說,都是歷史的存在。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
文學“虛無”歷史,是在歷史和現實的關系上預設了一個前提,即認為歷史可以脫離現實而存在。如何處理歷史與現實無關,將歷史視作可以隨意消費的娛樂資源,肆意調侃、戲說、惡搞﹔或者將它當作表達自己特殊意圖的工具,可以根據主觀意圖任意改寫、涂抹。這種行為的危害就是,它拒絕了歷史提供的各種文化經驗進入現實的可能。歷史被封存、消費,它所攜帶的經驗和智慧也隨之消散,人類的發展進步就失去了根據,一個國家和民族由此陷入集體失憶,進而迷失前行的方向。更關鍵的是,現實失去歷史的邏輯支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成為懸而無著、搖蕩無根的浮萍。
最近幾年出現的革命歷史題材創作就是例証。在塑造革命英雄形象時,個別創作者不是集中筆力突出革命者在時代危局中的擔當和義舉,而是片面夸大他們身上世俗甚至庸俗的一面。情場糾葛,風花雪月,表面是歷史,內核則是情感娛樂,“紅色”被置換成“粉色”。革命者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這沒錯。但問題是,把這些挽救民族危亡、領導中國革命的英雄涂抹成情場聖手,艱苦卓絕的革命事業,其成功就失去了歷史的邏輯支撐,千千萬萬的革命者慷慨赴死換來的今天的現實,也失去了合理性。這是對我們當下存在一種變相但卻更具解構力的否定。
三、文學如何處理歷史,彰顯價值
文學當然要書寫歷史。但歷史學與文學完全不同。在歷史的書寫上,前者為紀實,后者為審美﹔歷史學家重在直筆,文學妙為隱喻。這就讓人產生疑問,當文學以歷史為題材,如何判斷它是虛構還是虛無?細節真實是不是歷史真實?
文學是虛構的,沒有虛構就沒有文學。以歷史為題材的文學作品,通過虛構人物、情節,編寫引人入勝的故事,表達作者對歷史的判斷和情感,這是完全正當的。但是,虛構不是虛無。虛構是一種藝術手段,用這種方式表現歷史,是為了更好地表達作者對歷史的態度。文學虛構的歷史,可以不是真人真事的歷史,但是,它應該是體現發展趨勢和本質真實的歷史。《紅樓夢》刻意隱去真事,留下滿紙虛構,但是這些虛構,是為了更生動地表達作者的意圖,他要揭示自己所處的那個時代,一個家族不可挽回的沒落,告訴人們那段歷史的本質。因此,文學可以虛構歷史,但不能虛無歷史中蘊藏的價值。歷史是民族記憶的符碼。這些符碼是民族價值觀念的表征。千百年歲月流淌,數不盡的人事被遺忘,留下的是歷史淘洗的結果。過往的人物和事件,英雄也好,奸臣也罷,不僅是“史實”,而且是價值。歷史記載他們,是向后人彰顯民族的價值立場和主張。而彰顯價值,正是文學擅長的本領。
細節真實是不是歷史真實?細節真實是現實主義創作的基本原則,是文學的生命,但是,細節真實並不意味著它所敘述的歷史必然真實。因為細節真實是一種現象真實,可以給人一種感受,這也正是文學所長。但從認識論的意義上講,感知是感性認識,它認識的隻能是事物的表象。表象真實有時折射本質真實,但有時卻遠離本質真實。因此,細節真實不能代表歷史本質的真實。這在歷史人物的文學化上有特別突出的表現。漢奸是個歷史人物,評價他的標准隻能是他的歷史行為。他可能是個好男人、好父親,在男女問題上很有情意,甚至可能很有學識和魅力。但這只是私德,私德不是這個人物進入歷史的根據。用私德消解公德,把一個漢奸打扮成任由別人愛戴的人物,哪怕細節再真實,也是虛假的歷史,不是歷史的真實。假手細節虛無歷史,就玷污了文學的純潔。
文學不是史學,因此不能用史家的標准去要求作家。否則,文學在表現歷史時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文學可以也應該以自己的方式處理歷史。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文學家就此獲得了特權,可以隨意顛覆、涂抹歷史。作家與史家雖有不同,但那只是方式和手法的不同,在根本上,他們都有捍衛歷史真實的責任。文學家對待歷史,不能以文學的獨特性為借口消解價值,而是應該充分利用文學的優長,更生動有力地傳承和維護歷史價值。(文/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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