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10:43:05|來源:海外網|字號:
關於我國產假
2012年《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通過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范了產假待遇。
我國現行的產假規定:
1.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 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北京是30天。
全球部分國家產假盤點
理財周刊2013年盤點了經合組織國家的產假天數,這裡僅附上婦女產假對比圖。除了時間長短的區別,各地帶薪產假也各有特色:很多國家的產假帶薪一般也是隨時間變化,不是一直全薪﹔在法國,媽媽生第一個孩子時,可享受20周100%工資的產假﹔生第二個孩子時,媽媽可以領取40個星期的100%的工資﹔媽媽生的孩子越多,產假期間領全額工資的時間越長,同時享受的津貼和補助以及稅收減免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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