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08:39:58|來源:紅網|字號: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對於哪些車輛能夠租賃,以及租賃與客運服務的區別等作出明確限定。有專家認為,這一規定出台后,互聯網汽車租賃業務或遭致命打擊。(8月14日《新京報》)
利用現代互聯網平台發展汽車租賃業務,是一個新生事物。而作為新生事物,總會出現相應的監管難題。不過,北京交管部門對互聯網汽車租賃這一新生事物的監管,似乎仍在重走過去“一放就活,一管就死”的老路。
比如此前多家互聯網企業涉足租車市場,也曾在資質上遭遇過不少爭議,甚至招來許多投訴。監管機構態度曖昧,往往選擇緘默。如今突然之間措詞異常嚴厲起來了,《通知》首先界定了本次監管的對象:借助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其次明確規定私家車不得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經營者必須自行配備車輛﹔汽車租賃服務不得配備司機,避免與客運經營混為一談。顯然難免會出現一管就死而且是“猝死”的局面。
監管部門出台一刀切的管死禁令,顯然是為了管理方便。這樣一來,租車市場可能很清淨了,傳統的北京幾家大型出租車公司再也不會到處告狀,指責租車軟件搶了出租車的飯碗了。但已成氣候的互聯網汽車租賃服務幾乎都不得不“猝死”,這就是一個合理的結局嗎?
租車市場的格局中,本來就不應該隻有傳統的出租車公司,而且隨著時代的進步,互聯網租車業務的發展是必然趨勢。至於說到私車與出租車的關系,似乎我們的管理部門有較為嚴重的敵視私車的情結。私家車天然就不能成為出租車麼?我看未必。假定互聯網租賃市場能夠利用好私家車,更好地利用市場整合了資源,在減少資源浪費的同時,又能更好地提供租車服務,更利於百姓創富,豈不是一件雙贏的大好事?
近年來,一些監管部門,在對新生事件的管理過程中,似乎難脫“武大郎開店”——遇創新即叫停——的嫌疑。比如互聯網金融、滴滴打車、快的打車、自媒體業務等等。我們正處於一個科技創新日新月異的時代,管理部門不鼓勵創新,不扶持創新,已經是一種嚴重落伍的思維,至於打壓創新,更是令人想不開。
以利用現代互聯網平台發展汽車租賃業務為例,監管部門也應有創新思維。我以為首先對這項業務應該有明確支持的態度,畢竟這是順時勢而為的必然選擇。而讓互聯網汽車租賃這條鯰魚沖擊傳統出租車市場,從總體上看也會提升市場服務品質,深受老百姓歡迎的。其次是需要創新思維加強管理。市場已經跟上時代用上互聯網思維了,你還在用傳統的辦法去監管,難免落伍。因而在深入實際,認真調研學習的基礎上,實施管理創新,已成當務之急。比如,私家車進入租賃市場應該具備怎樣的資質和條件,租賃汽車該不該配備司機,對違規行為如何加強監管,在創新管理思維的語境下,這些都應該是可控可商量的。
對什麼新生事物,都一禁了之固然輕鬆,但這樣的作派無論是對創新者還是對消費者,都是一種嚴重的不公,也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懶政行為。
文/嚴輝文
監管機構,猝死,創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