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09:00:38|來源:紅網|字號:
韶關市紀委近日通報一例黨員領導干部參與宴請飲酒致人死亡典型案例。經查,2014年2月26號下午,時任仁化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蒙軍帶領蒙萬庭等一行5人,前往湞江區人民法院交流學習。隨后,湞江區人民法院安排了公務宴請,副院長陳揚廣、辦公室主任何麗霞等人陪同用餐並飲酒。飯后,蒙萬庭在返家途中猝死。(8月24日光明網)
蒙萬庭喝酒喝死,在天之靈恐怕永遠難以瞑目:活蹦亂跳跑到兄弟法院交流學習的,怎麼會因為喝酒搭上自己的性命?不過,蒙萬庭在天之靈並不孤獨,近年來喝酒喝上西天的公務人員還真不少。其中不少都是工作交流惹的禍。
今年1月8日下午,祁門縣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導員康光輝,率民警朱璘等5人到該縣閃裡派出所學習交流。當晚,閃裡派出所盡地主之誼,在當地一家土菜館安排了工作晚餐。雖然是土菜館,酒可沒少喝,除司機、值班民警沒喝,8人喝掉“古井原漿”白酒6瓶、啤酒11瓶。這事本來挺盡興,沒想到就餐結束后,朱璘下樓時跌倒就再沒能站起來。8月10日,黃山市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后果的違規違紀事件。相關責任人已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公務人員“喝酒死”悲劇頻繁上演,原因很復雜,扭曲的酒文化無疑是罪魁禍首。
其一,把喝酒與做人、做官相互聯系起來。在酒場上有很多說道,比如“酒品如人品”,“酒量是能力。”謂予不信,有很多段子為証:“領導干部不喝酒,一個朋友也沒有﹔中層干部不喝酒,一點信息也沒有﹔基層干部不喝酒,一點希望也沒有﹔紀檢干部不喝酒,一點線索也沒有。”“能喝八兩喝一斤,這樣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兩,這樣的同志要培養﹔能喝白酒喝啤酒,這樣的同志要調走﹔能喝啤酒喝飲料,這樣的同志不能要。”在這樣的官場氛圍中,喝酒不顧性命也就不足為怪。
其二,把喝酒視為一種潛在的生產力。一位縣政府接待辦干部深有體會地說,在基層,喝酒是一項“重要工作”。不光是政府接待辦干部這麼認為,很多領導都是這麼認為的。7月1日,山東威海市委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市委書記孫述濤的個人“四風”問題清單上就有這麼一條:片面認為“接待也是生產力”,為盡地主之誼,隻要是本地特產,有什麼上什麼。
無論是何種原因,喝酒都是為了拉關系,積累“人脈”,為個人發展和地方發展做鋪墊。說白了就是搞利益交換。上面要害部門的人來了,陪好玩好,吃好喝好,為的是將來可以獲得加倍的利益回報,拿到更多的項目和資金。
接待也是生產力,助長了官場上的不正之風和奢靡之風。什麼“八項規定”,什麼“十項禁令”,什麼公務接待標准,全都打了水漂。
公務接待中的種種怪相,說到底還是權力與制度有縫隙和漏洞。按理說,中央早就出台了“八項規定”,各地也有貫徹執行“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地方政府何以能游刃有余,在公務接待中“有什麼上什麼”呢?還不是錢袋子沒扎緊,監督沒跟上?因此,當務之急是在加強監督的同時,扎緊錢袋子,從根本上堵住三公消費的制度縫隙。
文/張衛斌
喝酒,文化根源,八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