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05:59:00|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本報資深評論員 劉雪鬆
媒體人陳寶成,做記者的名氣,絕沒有做維權的公民,名氣來得更大些。一年前生發在山東平度的“挾持人質”事件,將陳寶成這個普通記者的名字,連同他的家鄉平度這個地名,推到了知名度的頂峰。
舉世矚目的,不只是一個記者的下場,也不只是一塊地皮的賠多補少,而是法治的公平與正義。
2013年8月10日,陳寶成在老家拆遷過程中,因涉嫌非法拘禁挖掘機司機,與其他7名村民被警方刑拘。一年后的2014年8月23日,已經取保候審2個月的陳寶成,接到了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書。檢察院稱,陳寶成犯罪情節輕微,且獲得被害人諒解,不需判處刑罰。
手持斧頭、澆潑汽油、警方對峙、非法拘禁,這些當初看來不逮不足於平民憤、不抓不足以平暴力的“犯罪行徑”,如今成了“犯罪情節輕微”的舉動而不被起訴,確實令人“大開眼界”。由於陳寶成案與曾被4次判死刑的念斌無罪釋放案,幾乎在同一時間宣布,輿論普遍認為這是律師死磕的結果,人們在高歌“遲來的正義”的同時,對司法最終作出的結果持肯定態度。
但是,熟知陳寶成案件來龍去脈的人們,在這個看似明明白白的結果中,感受到更多的,還是犯罪主體的不明不白。
自稱是“中國社會底層的農民后代”的陳寶成,是在平度“戳力同心”,壯士斷腕般“堅決打贏舊城片區改造攻堅戰”中,被“盯上、豁上、摽上、拼上”的對象。這個有著法律知識背景的媒體人,作為自家土地的維權者,在平度破釜沉舟、決一死戰般的運動式拆遷中,經歷了被人襲擊、同行設局、扣強拆人、甚至更危險的事。但是,陳寶成法學的背景,終究無法控制他面對的強大背景力量,這個為防“強拆”防了多年的小記者,最終“強拆”沒防成,反被當地警方強制刑拘,輿論一片嘩然。而爭議的焦點在於,陳寶成此舉是“抗爭非法強拆”,還是“涉嫌非法拘禁”。
今天,不被起訴的陳寶成,其人生的自由,並不表示在法治上厘清了這兩個法律的概念。這個“遲來的正義”,反倒有些像息事寧人——檢方不訴,民意不糾。
陳寶成能夠接受不被起訴的結果,但是,對於“情節輕微”這4個字前面的“犯罪”定義能否坦然接受,還需要看當事人后續的維權動作。按說,從扣押“人質”時與警方劍拔弩張的對峙描述來看,陳寶成維權的“過火”動作,其“情節”還真算不得“輕微”,如果換了引起全社會關注的“平度”、“陳寶成”這些敏感詞以外的“釘子戶”,恐怕后果會很嚴重。
現在,當初興師動眾的解救“人質”事件,涉案的陳寶成情節輕微了,嚴重的后果被一筆帶過了,看上去仿佛司法換回了面子、記者換回了自由、律師贏回了尊嚴、權力贏回了平靜。但是,法治是否公正與公平,卻不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皆大歡喜所能和了稀泥的。
檢方不起訴陳寶成,是檢方依法行使的權力,這與法律是不是具有公正公平的尊嚴,不是完全等同的關系。在這起事件上,真正公正公平的法律,其結果不完全是起不起訴陳寶成這一個問題,而應該厘清究竟是抗爭非法強拆、還是涉嫌非法拘禁。如果是強拆,那麼,誰為強拆付出法治的代價?如果涉嫌非法拘禁的情節並不像檢方今天所述的那麼情節輕微,那麼,陳寶成該為法治買什麼單,就得規規矩矩買什麼單。兩筆法治賬,該怎麼算,就怎麼算,司法不能因為給了陳寶成自由,將這一面對輿論的明智之舉,當成了輿論解套的聰明辦法。否則,看起來人人都是贏家,個個都有面子,卻將農民的土地維權,打回一年前的處境﹔也否則,當地司法部門今天對於陳寶成看似人性化的進步 ,並不能改變一年前當地城市擴張與農民土地維權之間的矛盾沖突。
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但是,如果去時匆匆,人們可以容忍不明不白,當正義來的時候,卻應該來得清清楚楚。因此,法治有了進步,民意不必狂歡。
陳寶成,強拆,不起訴決定書,法治,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