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10:07:01|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 “株連拆遷”是公然侵犯民眾合法權益,而以“棚戶區改造”之名拆縣委宿舍樓,也是在敗壞民生工程的“名聲”。沒有嚴肅問責,再多的法律禁令,也擋不住地方的拆遷“創意”。 |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近日,江西省永豐縣將房齡隻有22年的縣委宿舍樓當成“棚戶區改造項目”進行拆遷,引發“體制內”人員的質疑,正縣級離休干部成為其中的“釘子戶”。居民質疑,政府是想低價征收土地,然后高價賣給開發商。
短命建筑屢見不鮮,“大拆大建”的發展套路早已老掉牙,各種拆遷對抗也此起彼伏,甚至已引不起輿論的太多興趣。但永豐縣的這起拆遷事件,還是有一些很“特別”的地方。
其一,被拆的房子是堂堂“縣委宿舍樓”,而抵制拆遷的又大多是縣政府“自家人”。一縣之“最大的官”也就正縣級了,但一個曾經的正縣級官員,如今公然帶頭反對當地政府的拆樓決策,成為似乎讓人還是頭一次耳聞的“正縣級釘子戶”,確實耐人尋味。而為了搞定這些“家屬”,當地不惜採取了“株連拆遷”的手段,通過扣發公務員工資來逼宿舍樓的住戶們就范。
其二,拆縣委宿舍樓的名目竟是“棚戶區改造”。該縣委宿舍樓雖然建成有20余年,但與周邊木板結構的真正棚戶區還是有著天壤之別,從外觀看就有“鶴立雞群”之效。正因如此,周邊的居民也多持質疑態度。如果連這兩棟樓都已屬於“建設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基礎設施不全、治安和消防隱患大”,那麼該縣城真正的“棚戶區”又是處於何種狀況?該拆掉的樓又有多少?棚戶區改造,本是為了改善貧困居民的住房情況,可在永豐縣卻成了成片“打包”拆遷的名目。
這些“特別”之處歸結到一點,就是地方政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對“株連拆遷”等違法行為,中紀委辦公廳和監察部辦公廳曾聯合下文,要求重點查處﹔而“棚戶區改造”,國務院也曾有《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等文件,明確要求合理界定棚戶區改造范圍。但這些明文政令,到了地方政府這裡似乎成了一紙空文。在無視法紀的權力面前,無論普通民眾還是曾經的正縣級官員,都成了受害者。這或許是此事留給人們的最大警示。
“株連拆遷”是公然侵犯民眾合法權益,而以“棚戶區改造”之名拆縣委宿舍樓,也是在敗壞民生工程的“名聲”。當務之急,除了趕緊叫停“株連拆遷”之外,更要搞清縣委宿舍樓是怎麼納入“棚戶區”的,並進而追查亂象幕后的責任人。沒有嚴肅問責,再多的法律禁令,也擋不住地方的拆遷“創意”。
作者:王景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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