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6 10:40:52|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在媒體融合的時代背景下,微信以其豐富、強大的功能贏得了諸多用戶的青睞,成為個人社交及信息傳播的重要工具。一些人也便打起了用微信生財的主意,“巧”借微信平台進行炒作、營銷。一些信息中常常嵌套著不合時宜的宣傳推廣字句,令人防不勝防,又煩不勝煩。
最近一段時間,朋友圈裡就有這麼幾條信息在傳播擴散。譬如,“千萬不要來XX,我是認真的!”大意是來到這個地方,就會被迷住,再也舍不得離開。極端的言說方式,一驚一乍的表達句式,讓人忍不住點擊后大呼上當。另一種常見套路,是某某地方“出大事了”。猛一瞧,嚇一跳,以為真發生了什麼突發事件,定睛一看,其實后面緊跟的卻是某家美容院的折扣廣告,限制轉發多少條,可以到店拿到一些獎勵之類。不禁要問,就這點兒事,非要故作玄虛嗎?
市場經濟,特別是互聯網時代,注意力也是寶貴資源。借助新媒體平台,對產品、品牌進行推廣與宣傳,本無可厚非。但為博取關注,採取“標題黨”的方式,利用微信朋友圈大興媚俗宣傳之風,則十分不可取。這雖然達到了吸引眼球的商業目的,但與消費者的需求搭不上界,與誠信為本的商業道德相違背,僅僅是依靠媚俗消耗消費者的好奇心,不僅有損社會風尚,而且會破壞產品形象,縱然能引得一時關注,但絕非長久之計。
微信營銷既是商業行為,也是文化行為。如果在營銷推廣過程中隻考慮刺激公眾神經而丟棄社會責任,其結果不僅達不到預想的宣傳效果,反而極有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損害自身信譽,最終得不償失。而一旦逾越了法律界限、搞惡意營銷,還要接受懲處,付出應有代價。已有不少教訓在前,如果把媚俗作為掘金利器,商家最終隻能走向死胡同。
新媒體時代,小小指尖上的每一次點贊、轉發或評論,都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對微友而言,接觸類似信息時,也應保持清醒頭腦、葆有懷疑精神。對類似缺乏實質創意的套用宣傳、媚俗策劃甚至虛假信息,提高警惕、注意甄別,才能不推波助瀾、落入陷阱。應該清醒認識到,諸如此類的營銷策劃現已泛濫成災,成為一種視覺上的污染,如果我們再大肆轉發,必然會進一步助長此風蔓延,不經意間成為虛假宣傳甚至謠言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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