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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制度不能因噎廢食

2014-09-16 13:24:57|來源:中國網|字號:

摘要:不能因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等問題,因噎廢食,有取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想法。而是要通過制度的不斷完善來讓住房公積金制度發揮更大的作用。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企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據統計,截止到2014年3月,全國繳存公積金職工達1.06億人,繳存總額為6.47萬億元。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20多年來,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為廣大城鎮居民實現住房夢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從住房公積金誕生的那天起,就伴隨著公積金“肥瘦不均”、顯失公平的質疑。近日,也有多篇媒體報道住房公積金的差距懸殊、“隱性福利”等問題。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西部某市國企員工的月繳存總額高達1萬多元,而最低繳存額每月才20元。另據人民財經報道,合肥市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為5770元,最低為63元,相差91倍﹔珠海相差70倍,天津相差65倍,青島相差57倍,杭州相差43倍,鄭州相差20倍。筆者就此談一些看法。

首先,住房公積金的苦樂不均、隱形福利是不容回避的。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各市要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因此,從規定上來看,住房公積金是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百分比來繳存的,繳存比例允許有5%~12%的浮動,一般收入好的企事業單位,都按12%繳存,而收入差的單位則按5%繳存。加之各行各業、不同單位工資的差異,因此,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便會出現苦樂不均的現象。

造成住房公積金苦樂不均現象的根源,一方面在於各單位工資差異較大。2013年,據國家統計局對16個行業門類的87萬家法人單位的調查,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45676元,平均工資最高與最低之比為2.73。東部地區工資差距最大,最高與最低之比為3.09﹔中部地區工資差距最小,最高與最低之比為2.23。根據北京市統計局的數據,2013年北京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69521元,月平均工資為5793元。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3006元﹔城鎮私營單位為48027元,非私營單位工資是私有單位工資的1.9倍。

另一方面,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差異過大,又進一步拉大了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差距。3倍的平均工資與最高繳存比(12%)的乘積同最低工資與最低繳存比(5%)的乘積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一般個人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為1:1,因此,住房公積金確實是一種隱形的福利。誰繳存的越多,誰得到的福利也就越多。而住房公積金制度沒有覆蓋到的企業員工則完全享受不到住房公積金的福利待遇。

其次,確實有的地方存在違規操縱,不合理避稅問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中,有的地方住房公積金已經超過了12%的繳存比的上限,有的到了20%,甚至25%﹔最高繳存上限工資有的地方按月平均工作的5倍進行計算,而沒有執行3倍的規定。超過12%的住房公積金及3倍上限工資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規定應該計征個人所得稅,也沒有嚴格執行,使住房公積金成為高收入企業、國有壟斷企業超發福利的避風港。

再次,要理性看待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種金融制度,具有互助性質。實行的是低存低貸的運行機制。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相比,利率要優惠很多。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大約要優惠兩個百分點。以20年期100萬元貸款為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月均還每月要少1159元,20年則一共少還278160元。因此,住房公積金還是讓大多數繳存人得到了住房公積金帶來的福利與優惠貸款的支持,為人們實現住有所居的住房夢發揮了很大作用。

為此,不能因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等問題,因噎廢食,有取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想法。而是要通過制度的不斷完善來讓住房公積金制度發揮更大的作用。一方面,要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及繳存上限的規定,對於違法者應該給予嚴厲制裁﹔另一方面,建議縮小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的適用范圍,提高低收入者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的繳存比,並進一步採取措施,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讓住房公積金制度變得更加公平。

趙秀池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教授

(責編:於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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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繳存 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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