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11:20:39|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貪官失聯或外逃,並非“羚羊挂角,無跡可尋”,往往一環扣一環,步步精心設計。隻要預先防范、加強監督,就能扎緊防止外逃的籬笆。
這段時間,一些問題官員的動向引人關注。從8月初至今,洛陽市副市長郭宜品失聯40余天,除已被官方証實其失聯屬實之外,一直杳無音信。堂堂副市長說“丟”就“丟”,令人愕然。
有突然不見了的,也有不見后被“找回”來的。今年7月,公安部啟動“獵狐2014”境外追逃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已從4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這一戰果,對那些在逃和准備外逃的腐敗分子敲響了警鐘:海外不在“法外”,誰也難逃法網。
不管是失聯,還是外逃,往往繞不開一個“腐”字。縱觀近年來影響較大的案例,官員“失聯”多涉及貪腐,而“失聯”又是外逃的重要一步,其中蘊含的反腐思考,耐人尋味。
國內“打虎”,境外“獵狐”,外逃貪官和經濟嫌犯被緝捕回國,應了那句老話: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過聰明的獵手。不過,也應看到,貪官一旦外逃,有時確如泥牛入海無消息,他們要麼隱姓埋名、要麼喬裝改扮,給追逃帶來不小難度,有時“就是大海撈針”,追逃難度大、成本高、程序繁,甚至不得不承擔不可掌控的高風險。
要追逃,更要防逃。有調查顯示,貪官倉皇出逃的少、預先謀劃的多。一般經過長達至少一年的准備。從大量案例分析,貪官外逃通常有七部曲:轉移資產—家屬先行—准備護照—猛撈一筆—辭職/不辭而別—藏匿寓所—獲得身份。那些“失聯”的官員,方式也大同小異,包括請假失聯、突然消失、滯留不歸等幾種,都需要提前准備,或多或少有一些異樣。
簡言之,貪官外逃或失聯並非“羚羊挂角,無跡可尋”,而是一環扣一環,步步精心設計。隻要卡住這些環節的任何一個,就可瓦解貪官外逃的周密計劃。更何況,有些官員外逃前早已聲名狼藉,如果重點“關注”也可斷其逃路。
郭宜品請假失聯之后,洛陽加強了對當地領導干部的請銷假管理。但僅靠日常管理和紀檢部門“盯”“管”“跟”,還很不夠,更關鍵的,是從制度和源頭上封堵出逃之路。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已在防止官員外逃上不斷發力,從治理裸官到嚴格控制官員出國,從要求干部申報個人事項到加大核查力度,已經初見成效,不少意圖外逃的貪官被攔住便是例証。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除了國內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筑牢防止外逃的防線,加強國際司法合作力度,在全球布下法網,也是境外反腐的重要一招。
伸手必被捉,海外不是貪官的避風港,更不是逍遙法外的避罪天堂,貪腐了卻想腳底抹油,既高估了自己的運氣,也低估了中國的反腐信心和能力。“青絲要知廉潔早,莫待進牢愁白頭”,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為官者莫等身陷囹圄才追悔,一身正氣、一塵不染才是真正的安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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