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11:37:08|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危險化學品非法運輸呈現出高發的態勢,固然存在諸如東西部資源與產業分布不均衡、對跨區域化學品運輸需求量巨大等客觀原因,但這僅僅表明危險品運輸還有市場,並不能成為讓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違法上路的理由。近年來,接連不斷由危化品非法運輸引發的各類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我國在危化品運輸綜合治理與長效機制建設上亟待“補課”。
在公安部組織部署的這次專項行動中,路面上的危化品運輸亂象得到了有力的打擊和遏制。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僅僅依靠道路交警部門通過路面執法檢查來根治危化品問題是不現實的。一方面,危化品的特殊性決定了交警部門在處置過程中會遇到專業設備與專門知識上的重重阻礙﹔另一方面,專項行動雖然能在一段時間內迅速取得較好的效果,但由於這種執法成本高昂,因而不可能長期開展。一旦整治被認為只是“一陣風”,那麼風頭過去之后,違法現象就會很快死灰復燃。
事實上,路面治理只是觸及了問題的表面,我們必須認識到危化品非法運輸真正的症結大多出在生產、銷售企業和運輸企業等源頭環節。而在這些環節中不斷累積的矛盾與隱患,最終都必然集中爆發在路面上。例如在近年發生的多起特別重大事故中,其原因都出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的生產、改裝和使用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安裝緊急切斷閥,當發生車輛追尾及其他事故時,無法在第一時間控制險情的蔓延,最終釀成了慘禍。
危化品非法運輸真正的治本之道,在於將整治從路面延伸至源頭,從一時的專項行動轉化為持續的長效機制,從眾多單位的各自為戰整合成涵蓋“源頭監管—行業監管—綜合監管”的治理合力。特別是企業作為其中的薄弱環節,落實好安全主體責任已成當務之急。對此,有關部門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還應當實現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加大違法成本,讓危化品非法運輸無所遁形,真正實現一路平安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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