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首頁移動客戶端評論資訊財經華人台灣香港城市歷史社區視頻雲南新加坡滾動

海外網海外網>>評論>>人民日報報系言論>> 正文

林麗鸝:最終解釋權到底歸誰

2014-10-27 09:04:59|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很多會員卡上標注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其實是違法的,雖然工商部門多次整治,卻屢禁不止。如果聽之任之,會抑制消費升級,破壞消費環境,影響經濟運行,切不可等閑視之

  “對不起,您的瑜伽卡已經過期了,要繼續使用必須再買新課程才能激活。”瑜伽教室的前台接待員說。

  “當初辦卡的時候你們沒說課程過期作廢呀,瑜伽卡上也沒有寫有效期。”我忿忿不平。

  “我們的卡上寫有‘本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滿一年的顧客都是要繼續購買新課才能激活卡內余額。”接待員的話讓我覺得一肚子氣。

  在我的周圍,各項消費中“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屢見不鮮。同事辦了張洗剪儲值卡,原本說所有該品牌理發店通用,結果到了一家加盟店,店員“解釋”說:“隻在連鎖店通用,加盟店不能用。”卡后面寫有“本店保留本卡最終解釋權”。就連朋友們一起去吃飯,店家的“返券”上也寫有“此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就像商家的一個萬能盾牌,能擋回用戶所有的質疑。但事實上“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並不合法,它是在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媒體報道中可以看出,多年來多省市都曾開展過整治活動,但是在休閑娛樂、美容美發、健身、住宿餐飲等行業卻屢禁不止。

  仔細一翻,我卡包裡,有2/3的會員卡或優惠卡都標注有“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等字樣。普通消費者多數不會注意到這一行小字,更不知道它是違法的。當然,有時候,即便知道是違法,消費者也不會去艱辛維權,因為回報太低。

  要徹底消滅“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這一欺客條款,就必須加大處罰力度。某市一家美容美發中心因“最終解釋權”霸王條款收到市工商局開出的5000元罰單,這樣的處罰太輕了。一張美容卡動輒上千元,甚至上萬元,這種不痛不痒的罰款很難真正遏制違法行為。

  此外,也應該暢通消費者的維權通道,甚至拿出一部分罰款來獎勵維權消費者,用經濟激勵調動維權積極性,讓辛苦維權的消費者多些回報。

  我們處在一個消費快速增長的時代,生活中各種服務消費越來越多,但一些消費陷阱會讓人感覺花錢很不踏實。“最終解釋權”這種霸王條款初看事小,卻極為普遍,如果聽之任之,會抑制消費升級,破壞消費環境,影響經濟運行,切不可等閑視之。

(責編:邱天人)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最終解釋權 經濟運行 經濟激勵 大視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新課程 消費升級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霸王條款 瑜伽

評論時政國際娛樂文史地方華商

新聞熱圖>

最新熱點>

香港“佔中”者繼續集結與警方對抗

娛樂炫圖>

最新排行 >

史海鉤沉>

圖片精選>

視頻>

論壇熱點>

新聞推薦>

18歲女大學生為高額學費做脫衣舞娘(組圖)

圖片故事:環球小姐訓練營

評論|資訊|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南粵|中原|書畫|絲路|魯東|創新|創投|成渝|贛鄱|錢江|食品|IP電視|華商|紙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