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 07:30:00|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字號:
近兩年,中國反腐敗進入新的歷史階段。但也要留意到,大規模的反腐敗造成了一些后果。比如,部分官員積極性受挫,滑入惰政、怠政﹔眾多干部被查,可能導致涉案單位人心浮動。大規模的反腐敗還被外媒譏為有政治斗爭和算計之嫌。在中國不能全盤復制西式法治的背景下,反腐必須要有中國特色的治理思維。
人類反腐經驗表明,權力制約、嚴格問責與透明政治,是治理腐敗的不二良方。但對於我國而言,除了構建一套高度透明、切實問責、監督制衡的現代治理體系外,還要對腐敗有新的思維和新的認識。“腐敗”是一個道德用語,而非法治術語。當前所言的反腐敗,實際上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反公職人員的職務性違法犯罪,另一個是建設政府的執政倫理與官員的行政倫理。前者是法治的軌道,后者是德治的軌道,應該雙軌並進,相互配合,既不能單打獨斗,也不能混為一談。
執政黨的紀律部門應擔負起執政倫理和行政倫理建設的使命,以形成中國現代公共道德治理體系。對黨員干部來說,無論是基於執政黨的黨章和綱領,還是基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治承諾,都應有比普通公民更高的道德倫理要求。普通公民失德,不過是構成對個人社會信任和品性的貶損﹔但黨員干部的失德,則因大多具有公共性而必須承擔責任。相應的問責,就應由執政黨的紀律部門來負責。
當前執政黨紀律部門重點聚焦於打擊職務違法和犯罪的“腐敗”,客觀上使得黨政干部大量奢侈浪費、口不擇言、文過飾非、推諉扯皮、謊報瞞報、作風粗暴、言而無信、懶政怠政、脫離群眾等失德、失信、失言行為,因為一般並未達到違法犯罪的地步而得不到重視。結果是一方面對公民大力提倡核心價值、進行道德教化﹔另一方面,不少黨員干部自身卻是道德水准低下。
筆者認為,官員的職務違法和犯罪的預防和懲處,可交由國家司法機關處理﹔執政倫理、行政倫理建設與官員失德行為的懲處,則交由執政黨的紀律部門。這樣,一方面使反腐真正實現制度化、常規化和法治化﹔另一方面,將職務違法犯罪與失德失信都納入到“反腐”之中。國家司法機關與黨的紀律部門雙軌並進、分工配合。法治與德治並重,實現官場廉潔公正,推動全社會風清氣正。▲(作者為《環球法律評論》雜志副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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