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 09:22:39|來源:海外網|字號:
中國立法機關擬對民法和婚姻法相關條款作出解釋:中國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母姓,同時有正當理由的也可選取其他姓氏。三種情況可取其他姓,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撫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有其他正當理由。(10月27日 中新網)
對於孩子到底應該跟誰姓,這本不該是一個問題。按照民法和婚姻法的規定,孩子可以跟父親姓,也可以跟母親姓。其中的決定權交給了父母雙方,新的司法解釋再次出現例外情況。孩子可以有其他姓,不跟父親也不跟母親。這樣的司法解釋給了孩子更多的選擇權,卻將“定姓”問題進一步拿出來,隱藏在“定姓”背后的其實是傳統觀念的邏輯,尤其是傳宗接代思維的延續。尤其是隨著80后和90后一代獨生子女增多,結婚生子之后到底“跟誰姓”就開始糾結不清。
其實,孩子“定姓”延續著的都是父母的血脈,而傳宗接代思想也早已陳舊。關鍵的是孩子是否健康,能否成才。這就好比孩子尚未出生,父母就開始盤算是男是女的問題,出生之后又開始盤算“跟誰姓”的問題。如果在這樣的無關緊要的問題上糾纏,而將孩子的培養忽視的話,這顯然是舍本逐末的。無論是跟父親姓,還是跟母親姓,或者是有其他情況,跟另外的人姓,這也只是一個符號而已。符號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符號背后的人的培養過程,是否能夠讓其健康成人。所以,對於父母來說,與其糾纏與“跟誰姓”,不妨聚焦於孩子的培養,協商本身也是婚姻的潤滑劑。
司法解釋對孩子“定姓”進行具體指導,這樣的指導來得很及時,但指導歸指導,只是給父母指明了一個方向而已。對於孩子“定姓”的決定權還是需要父母做出,即面對新的司法解釋,孩子的“定姓”只是有了法律依據,而父母是否能夠認清大局,拋開陳舊的傳宗接代觀念,專心於自己孩子的培養,這才是關鍵。如果陳舊的觀念不根除,再多的司法解釋也無濟於事,而在爭吵之中損失的往往是婚姻的基石,連同孩子的未來。(王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