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09:12:36|來源:中國台灣網|字號:
其四,FTA覆蓋率不等於零關稅覆蓋率。這是倒果為因。
有人舉例台灣出口美國與大陸市場免關稅貨品的比例高於韓國,証明簽署FTA不重要。這是誤把關稅障礙扭曲貿易行為的后果,當成原因。反過來,正是因為特定項目現有零關稅保障,台灣產品才會如此集中。如果未來零關稅項目可因FTA擴大,台灣出口產品自然就會更多、更分散。
其五,FTA覆蓋率不等於高經濟成長力。但必然有助提升出口競爭力。
影響經濟成長有許多因素,尤其受到經濟景氣影響,提升對外自由貿易當然只是因素之一。不過台灣外貿佔GDP成長比例高達7成,FTA覆蓋率對台灣的重要性,當然遠比以內需經濟為主的經濟體高出許多。簡單舉例,當全球各國都在經濟賽跑,台灣穿布鞋都不見得跑贏人家,為何偏要讓台灣穿上鐵鞋呢?
最后,FTA降稅不等於大陸實質讓利。若真像這樣說的話,服貨貿更不能不簽。近年來大陸積極對外洽簽FTA,同時為保護特定產業,的確採取補貼政策。因此對台灣產品而言,既要面對更多大陸補貼產品的競爭壓力,又要面對大陸對外FTA所給予其他外國產品的關稅優勢,其中特別是韓國產品。換言之,如果服貨貿不快簽成並生效,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等於遭受雙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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