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 13:45:00|來源:環球網|字號:
據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2014年12月刊報道,中國軍事工業界的若干消息來源表示:目前研制的主要作戰裝備,尤其是陸海空軍都完全針對跨越台海的作戰需要,而且這些主戰裝備已經下發部隊。經過5年的准備,目前的跨海作戰准備已經形成了以重型氣墊船、高速兩棲戰斗車、武裝直升機、遠程精確火箭炮、無人機為主的渡海裝備。
中方認為在空中、海上,第三代戰斗機、艦船,無論在數量、質量上都已經完全趕超了台海空軍,因此一旦開戰,台海制海權、制空權不在台灣一方。不過漢和認為,從第四次中東戰爭的經驗來看以色列、阿拉伯空戰的結果,台軍飛行員的技術能力還略微可以抵消中國戰斗機的數量、質量優勢。對此中方技術人員認為:憑什麼說中國戰斗機飛行員的技術優勢比台灣低?三代機的訓練時間在他們之上,不交手,無法下結論。關於台海空戰與第四次中東戰爭空戰的對比是錯誤的、不能接受的。目前雙方戰斗機的質量是一代,台灣有的技術,中國都有,甚至超過,所有的中國預警機都是有源相控陣雷達制式。而第四次中東戰爭的阿拉伯、以色列戰斗機差距依然隔代。以色列當年動用的是F-4、A-4,對應埃及的米格-21、蘇-7。
首先是速度、其次是火力,可以看出,中國軍隊的對台主戰裝備近年來貫徹的是速度、火力優先的開發方針。得益於出口,新一代的中國軍事裝備技術數據被外部世界大致上了解,裝備中國軍隊的同一類武器質量更高。
例如AR1型多管火箭炮出口摩洛哥的射程是130公裡,唯一一個中國炮兵師自己裝備的是150公裡射程,列裝的目的是實現對台海中線的火力壓制。
2013年,解放軍陸軍開始接收AR3火箭炮,出口型射程220公裡,自用型射程超過280公裡。裝備這種火箭炮意味著台灣本島西部(北部、中部)主要機場、雷達基地、台北市被涵蓋。
火箭炮的部署,針對台北,是不是意味著戰爭中,無差別地出現大規模殺傷的情況?就此中方人員表示:彈種的技術運用不同。為中國軍隊列裝的AR2、AR3分別裝備了BRE3、BRE8型彈頭,使用衛星誘導,目前等待北斗全面完成,暫時可以運用格洛納斯衛星制導,攻擊的精度(CEP)低於50米,因此足以用於打擊總統府、軍兵種建筑物之內的目標。
很多年前在中國網絡上,傳說中國軍隊裝備了射程超過300公裡、採用末段激光誘導的火箭炮,攻擊台灣,對此,中國軍隊的消息來源表示:不需要,300公裡以上的攻擊目標,由戰役戰術導彈(彈道導彈)完成。中國的確為火箭炮安裝了GPS+末段激光誘導技術,它們是射程70公裡的SR5,CEP小於3米,甚至比慣性誘導的彈道導彈精度更高,因此嚴格意義上講,目前多用途誘導火箭彈與彈道導彈只是稱呼不同而已,結構已經十分相同,都採用末制導系統。
一旦開戰,上述遠程火箭彈有可能對台軍雷霆2000系列火箭炮陣地、灘頭裝甲、火炮陣地實施大面積火力壓制,雷霆2000射程40公裡。從電視錄像上看,AR2/3的射速與俄羅斯龍卷風火箭炮相同,2秒鐘一發。
低空的火力因為直-9W、直-10、直-19武裝直升機的大批量裝備而得到強化,數量上,大大超過了台軍的阿帕奇等直升機,阿帕奇的總體性能在世界武裝直升機中是最強、最好的,但是數量隻有30余架,一旦失事,不能得到及時補充,直-10、直-19不存在這一問題。此外,由於較為小型化的機身,直-19的空中機動性、隱形性可能好過阿帕奇,一旦取得網絡空間優勢,直-19、直-10能夠為陸軍的AR2/AR3 火箭炮實施快速定位、戰損評估、毀傷評估等。而且可以從空中直接打擊台軍探頭陣地。
中國陸軍、空軍在無人機的裝備速度方面遠遠高於台灣,因此戰爭中空中的第一次打擊,不一定來自直升機、攻擊機,殲轟-7、蘇-30MKK等前線轟炸機、多用途戰斗機實施的是防區外(Stand Off)的戰術導彈攻擊。中國開始向烏茲別克、阿聯酋提供翼龍-1、向巴基斯坦提供CH-3、准備提供CH-4等無人機都是察打一體的打擊系統,裝備了藍箭7、AR1等射程7公裡的反坦克導彈、小型高爆彈等,而且CH-4的作戰半徑、載重量越來越大。不過目前這些無人機還沒有看到出現在中國軍隊自己的演習之中。似乎只是用於出口。在阿聯酋打靶后期很成功。
戰損 裝備 作戰單位 激光誘導 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