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个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曾有媒体报道,《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虽然已在4月5日公布施行,但是各地尚未制定实施细则,许多小学和幼儿园购买的新校车很难上牌,遭遇“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尴尬。 |
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一辆载有15名幼儿园孩子的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已致11名儿童遇难,另外4名儿童受伤,目前已脱离危险。翌日贵溪市滨江镇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8万元。(12月25日中新网)
11个花朵一样的孩子,最大的6岁、最小的4岁,就这样随着面包车坠入冰冷的水塘。每每发生这样的悲剧,总是让人心情难以平复。很多人可能会想到去年的甘肃庆阳校车事故,以及在那之后的一系列法规健全上的进步。如今一年过去了,改变的似乎只是纸上的法律——— 校车还是面包车,刚拿到驾照的园长做司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没能阻止校车事故发生,没能保护得了花朵般的孩子。
去年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在温家宝总理的直接过问下,不到一个月就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校车安全问题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随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顺利获得通过,中国的校车安全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应该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亮点颇多,对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等每一个环节,都有比较详细和可操作的规定。然而问题在于,究竟有多少得到了真正落实呢?
这个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曾有媒体报道,《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虽然已在4月5日公布施行,但是各地尚未制定实施细则,许多小学和幼儿园购买的新校车很难上牌,遭遇“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尴尬。如今又一个学期即将过去,不知道多少地方出台了实施细则?《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真正从纸上走下来了吗,学生安全上下学的权益因此得到更有力保护了吗?
如果不是像甘肃庆阳那样出了举国关注的重大事故,许多地方政府几乎不可能也不愿意“停购公车买校车”;如果说把面包车换成安全的校车仍旧需要一个过程,那么校车司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和“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的规定总该能够执行吧?在江西贵溪这起事故中,肇事司机同时也是幼儿园园长的彭春娥拿到驾照不足一年,为什么也可以驾驶校车在路况本就很差的农村土路上奔驰?
悲剧发生后,当地政府以最快的速度拿出一笔钱,给每个死亡儿童家庭赔偿48万元,“工作效率”不可谓不高。然而这种拿纳税人的钱保自己乌纱帽的做法,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若能把这些钱提前用于购置校车,在校车安全管理上投入更多精力,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大半年了,平日不能吸取之前校车事故的教训,等到出事了拿纳税人的钱来“灭火”,这样怎能令公众满意?校车安全管理需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工作,孩子宝贵的生命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拿钱来“摆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