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NGO的作用不仅仅是对政府的救援行动“查漏补缺”那么简单。要看到,政府部门与民间力量是各有特长的。政府更擅长救援生命、抢修通讯电力和避免二次灾害等抢险类的工作,这固然是民间力量很难企及的方面;但NGO更关心灾区人民的生活状况、环境保护等,更注重长效。 |
例如公羊队这支成立于2009年、目前拥有40名一线队员及150名预备队员的民间救援队,就已被杭州市政府纳入其应急救援体系,并成为杭州市公安局的山林救援合作单位。
在雅安,还能看到一些规模尚不庞大,但也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了整合民间公益资源、促进NGO行动水平的组织。据李弘介绍,在此次救灾当中,每省都有一个民间组织的联合救灾网络,截至23日,已有六个省的20多个NGO到达了灾区现场。
而当年“512救助中心”的核心组织力量,也已于2012年3月在四川省民政厅正式注册为一家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四川尚明公益发展研究中心,也即此次“420救援行动”的主要发起者之一。据高圭滋介绍,此中心包括他在内的主要负责人都具备较强的学术背景,所以在为当地民间NGO提供各类培训及其它支持和服务之余,中心更加注重理念建设,和对公民文化的推动。高圭滋还特别强调,一些非公募基金会在民间算是比较先知先觉的,“但他们对中国公民组织的发展,推动太少。”
然而也应看到,在这次实际行动中,大部分民间NGO的行动模式仍与汶川时区别不大。同个人志愿者一样,他们也需要想方设法在政府统筹的救灾行动之外,努力寻求自己的行动空间。甚至同汶川救灾时的行动自由相比,这次因地形和交通条件所限,他们还不得不屡屡突破交通封锁,打各种擦边球。在获得政府主动支持及与之协同工作上,进展有限。
对于这种无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在她的新浪微博中指出,“目前最大问题是民间组织在抗震指挥部无代表无席位,无统筹组织,运送物资各行其是,被挡在外仍然拼命往里挤。也造成生命通道阻塞。往后还有临时安置和灾后重建两个重头,应建立一种社会组织统筹的机制。”
她建议,“指挥部中有社会组织席位、代表”,“要赋权,形成制度化机制”,“NGO一要自组指挥部,协调业界内外各方;二要在政府指挥部中有席位和代表。权利是争取来的。这是考验NGO界能力与责任担当的重大时机。”
从汶川到雅安,五年时间,中国的NGO有成长,但中国的公民教育和公民社会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