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令案如同一块试金石,不仅投射了不少网友对于社会不公的愤怒与不满,成为不少人无数个不眠之夜中的现实梦魇,与此同时也无比真切折射了转型中国的法治困境:当正义的正常渠道看似阻碍之后,应该如何做?怎么做才更符合正义? |
案件几经浮沉之后,在复旦投毒案后再度发酵,借助微博等传播力量再见天日,成为近期最为热门的公共事件,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更是引发热心网友诸多猜测与愤慨。而案件关键词一度被屏蔽,更使得人心背离,近期更有网友在白宫网站发起对该案嫌疑人调查和驱逐的请愿书,据说数天很快达到所需十万签名。
对于朱令案情,专业人士自有看法,一方面朱令遭遇令人同情,网友的热心举动令人感动,另一方面则令人反思,民间自发寻求正义的边界何在?诸多网友用脚投票的方式令人感动,毕竟这是弱者的最后的博弈武器,大家都希望为朱令或为公正做点什么,但其中人肉搜索、有罪推定等因素也令人不安。对于朱令案,当前不仅不应该屏蔽,而是应该引入更多公共讨论,寻求所有的人得到公正对待的做法,即使嫌疑人也应该在内,最可行的方式在符合法治逻辑之下,回应民间呼声,重新进入司法程序审理。
更为重要的,朱令案如同一块试金石,不仅投射了不少网友对于社会不公的愤怒与不满,成为不少人无数个不眠之夜中的现实梦魇,与此同时也无比真切折射了转型中国的法治困境:当正义的正常渠道看似阻碍之后,应该如何做?怎么做才更符合正义?一桩二十年前的未了正义,一线希望却维系于彼岸世界,不得不令所有人有所反思。
一个社会的繁荣并不是自然发生的,其需要制度环境的呵护。市场经济并不是繁荣的全部,对于社会成员权利的保护才是繁荣的根基。事实上,伴随着中国人获得越来多的经济自由,法治将成为保护当前改革成果以及未来发展的唯一正道。然而在不少国家,法治往往成为少部分人的特权,这也是部分网友对于朱令案中要求无罪推定的反感源泉。
转型国家如何才能实现法治?为什么相同的法律或制度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结果?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提出的框架可资借鉴,他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秩序是否开放进入通道。
他将人类社会分为原始社会秩序、限制进入社会秩序、开放进入社会秩序三种形态。原始社会秩序的竞争规则以暴力为主,但虽然使得种族生存,却使得协作困难,这一模式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也逐渐遭遇淘汰,而限制进入社会秩序应运而生。这是大部分国家的社会形态,暴力被有效控制,带来更多分工以及社会稳定,虽然精英也有动力拓展社会稳定从而获得更多租金,但是往往意味着非精英个体的权利可能遭遇侵犯,其社会秩序也意味着高价值的资源的优先使用权被赋予精英阶层,甚至“法治”也成为一种特权仅为精英享有,而非精英个体也往往不相信对于他们权利的承诺,这也使得这些社会自动滋生不稳定的因素。
这显然并非最佳的社会形态,这大概也是不少网友对于朱令案感到不公的主要原因,所谓将“绝望的人肉”归因司法地位的不对等以及对法律的不信任。对比之下,开放进入社会秩序在二战之后诞生,这一秩序意味着绩效和权利的更合理安排,意味着向社会所有成员开放政治及经济组织及其权利,可以保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不过,诺斯强调完成从限制进入社会秩序到开放进入社会的国家少之又少,因为限制进入社会建立在特权、租金、排他之上的内在力量往往非常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