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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9日07:28|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字号:
摘要: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最大问题是司法权威不够,它更多是社会建设层面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把越来越多事情的裁决权交给法律,而且让这样的裁决越来越公正。 |
围绕一些案件侦查审判的争论不断在中国媒体上汇集,酿成舆论事件。其深层原因是一些人对司法公正的不信任。不断有人批评中国并无法治,而是仍然处于“人治”状态。这样的不满和指责对公众认识国家产生不小的影响。
中国早已提出“依法治国”的响亮口号,它事实上也成了中国上下今天的真实共识。“人治”从来不曾是中国推崇的政治理念,它是我们对改革前、特别是文革中一些混乱政治和社会现象的总结。法治是中国政治进程的重要目标,我们已在法治建设的路上走了多远有待评估,但今天的中国显然早已不是“人治”国家。
个人的意志已在中国做不到“无所不能”,无论他是谁。除了体制改革产生的内在制约力,舆论的监督和压力如今无处不在,不依法办事正遭遇越来越多被揭露的机会,一位平民通过舆论挑战违法的位高权重者一再成为现实。
但中国的法治至少今天仍与美国等西方社会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今后大概也会有差别。依法治国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就已形成,中国今天的法治是以现实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学西方法治社会经验为己用的过程。
中国的政治制度同西方有重大区别,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也与西方不同,这决定了西方法律制度不能作为中国法治的绝对样板。把这个问题想明白,我们就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建立起客观、理性的评价体系,推动、支持中国的法治进步,而不是陷入中国怎么做都不如西方的绝望论和虚无主义。
现在是让法律承担社会治理主要角色的转轨时期,与此同时,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素不能削弱,它们是中国凝聚力、前进动力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同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形成彼此促进的探索,这样的相互促进在西方曾经实现,它在今天的中国也势在必行。
一些激进的声音认为,中国法治建设只能以改变和削弱中国现有政治制度为代价,这是极大的误解。如果受这种认识支配,就不会看到任何法治进步,眼前将一团漆黑。
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最大问题是司法权威不够,它更多是社会建设层面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政治层面的问题。司法腐败介于社会建设和政治建设之间,绕开终审上访的盛行尤其暴露了社会建设的不足。
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法律或与法律遭遇的几率都低于西方社会,让法治向草根社会渗透还有漫长的路。互联网帮助很多人越过这一过程,对一些著名的案件发表意见,这实际造成了中国的“网上普法运动”,倒逼司法公正,同时它也会带来临时性的负面效果,对具体案件审理形成民粹主义的压力。这与行政干预构成了对司法的双重压力。
需要看到,这些层出不穷的纠结指向一个总的目标,即把越来越多事情的裁决权交给法律,而且让这样的裁决越来越公正。只要不从西方的视角对国家政治制度耿耿于怀,任何人都有理由透过各种事件纷至沓来的喧嚣,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前进持乐观态度。
连薄熙来都走上被告席了,还有谁能在中国法律面前特殊?连唐慧那样的弱女子都讨回了尊严,司法公正还有什么样的障碍是绝对不能冲破的?不要说法律的这些伸张都是“偶然的”,它们都在为依法治国的拓宽和深耕打下桩子。
依法治国还有很多问题是开放的,有不确定性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在走一条既学习西方、又要在中国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之路。法治将重塑中国,中国也将发展、重塑法治概念的内涵。中国必须成为人类社会治理的创新者。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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