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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14:35|来源:四川新闻网|字号:
摘要:所谓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 |
有群众向成都商报记者爆料:资阳市卫生局一局长将于9月1日中午在酒店为儿子办婚宴,据称酒席将超过100桌。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资阳市纪委获悉,爆料所说的局长实为资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杨玉,而昨日酒席共摆了58桌。目前,纪委仍在调查此事。(四川新闻网)
众所周知,各地都时兴的结婚宴,满月宴,升学宴等酒席。但是这样的宴席到了国家干部这里,很有可能就会变质,变成“敛财宴”。该局长在酒店为儿子大办婚宴,58桌的宴席,可以为这位局长赚多少钱,我们旁观者不得而知,想必只有当事人自己才心知肚明。
笔者认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管是为了避嫌也好,为了整个党和政府的声誉形象也好,都应该避免大张旗鼓去办宴席。这同时也是响应中央要厉行节约号召的表现,公家不搞铺张浪费,公职人员即使办私事也不应该搞铺张浪费。
所谓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
令人欣慰的是,前段时间,我们看到有的地方在起草拟定《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我认为,这样的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必将遏制领导中滥用职权办私宴的不正之风!
当然,我觉得,仅仅靠这样的规定制约我们的干部还远远不够。我们还应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培养干部艰苦朴素的精神,厉行节约。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强监督打击力度,对国家公职人员大摆宴席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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